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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洗钱第一案”三亲属上诉案开庭

2013年07月19日 16:01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股市黑嘴三亲属上诉案开庭

  律师庭上作无罪辩护 称只是帮他取钱

  备受关注的“安徽省洗钱第一案”,股市第一“黑嘴”汪建中前妻弟赵志宏、兄弟汪建华、汪谦益因帮助其转移巨额资金,合肥市中院一审以洗钱罪分别判三人5年半、5年和5年有期徒刑。三人因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昨天上午,该案在安徽省高院开庭审理,辩护律师对三人均做了无罪辩护。

  三亲属涉嫌转移财产

  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案曾经名噪一时,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从中非法获利上亿元。2011年8月,汪建中以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罚金人民币1.25亿元。

  早在2008年5月27日,证监会对汪建中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立案调查,并冻结了汪建中资金1.67亿余元。汪建中为了逃避查账和更多的资产被冻结,找到其二哥汪建华、三哥汪谦益、前妻弟弟赵志宏帮助其转移了过亿元资金。

  案发后,2010年7月,汪建华、汪谦益和赵志宏涉嫌洗钱罪在合肥中院审理。三人在法庭上都承认自己确实受汪建中之托,对其个人账户资金进行了转移,但是自己不知道转移的资金是汪建中违法所得,“只是帮他取钱”。

  合肥中院一审判决认定,2008年6月,在明知资金是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汪建华、汪谦益仍受汪建中安排为其提供资金账户,通过转账等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经统计,被告人汪建华共帮助汪建中转移资金1.07亿余元,汪谦益转移资金1.05亿余元。在两人完成涉案资金转移后,同年7至8月,赵志宏受汪建中的指派继续分流资金。同年9月,在得知证监会拟对汪建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赵志宏按照汪建中的指示,亲自或安排他人直接取现1.72亿余元。

  律师为三人做无罪辩护

  当日庭审中,三人的辩护律师均做无罪辩护。赵志宏在庭审中称,“汪建中跟我们说,转钱最多被罚点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且汪建中说帮他转的钱是其合法财产。”

  赵志宏的辩护律师认为,汪建中的违法所得自始至终在行政和司法机关的掌控中。在证监会对汪建中立案调查,冻结其1.67亿元资金时,已经包含了法院最终认定的1.25亿元违法所得,且这部分钱在2009年已经缴至国库。所以,赵志宏等三人帮助汪建中转移的财产,跟涉案资金没有关系。

  此外,赵志宏等三人的律师提出,一审法院的判决并没有确定汪建中被没收的数额中合法与违法部分。

  而检察机关认为,洗钱罪不是以钱的数量来衡量,而是以资金来源确定。即使证监会已经冻结1.67亿元不代表都是犯罪所得,但是赵志宏等三人转移资金的账户中都有违法犯罪所得的存在。该案并未当庭宣判。(实习生 慈颜颜 陈堃 王筱 记者 何芳芳)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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