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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剖析:网络谣言为何层出不穷?

2013年08月22日 09:29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大V昨晚删帖不止

  专家解析网谣汹涌四大原因

  网友质疑薛蛮子:若与秦火火无关,为何无数次转发其微博

  资料显示,秦火火来北京的第一份工作,就是任职于著名的网络水军公司华艺百创公司,其创办人是杜子建,此人是薛蛮子的亲密战友,2010年薛蛮子则直接注资控制了华艺百创公司。

  昨日,孔庆东在微博上指出,薛蛮子、潘石屹、李开复近日删除了以前转发秦火火的大量造谣微博,这说明他们事前知道要抓秦火火。他说,“以前是自己造谣让秦首发,现在用完了这个可怜的青年人当炮灰,然后就抛弃了,给自己当替罪羊。”

  “打假斗士”司马南也在微博上说,“1、大V转秦火火的贴子,证据刪不掉。2、刪贴行为,佐证秦火火谣言并非独立生效。3、鬼祟刪贴兹证大V心虚。”

  另一方面,杜子建和薛蛮子也急于在网络上和秦火火撇清关系。杜子建在微博上称,“我公司2005年开业时,秦火火曾在我公司任职,但经十几天观察,发现此人人格有问题,就当即开除,再无联系”。薛蛮子昨晚8点左右转发了该条微博,并评论道:“@杜子建 你在2005年曾雇佣过秦火火,当年便解雇了他;我2010年投资你,秦火火跟我有一毛钱关系吗?”

  截至今天凌晨,该微博已经被转发1300多条,评论1000多条。

  有网友在这条转发微博下评论:“你是怎么关注秦火火的?他当年是无名小卒,你却无数次转发他的微博。早就怀疑你了。”网友@我们双赢质疑道:“转、刷、删、撇、装。还有什么绝活,老薛?”

  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已达到5.91亿。而随着互联网及其新应用的快速发展,一部分人或为了吸引眼球,或为了发泄不满,或为了谋求利益在网上造谣生事,每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社会公众所厌恶。

  记者登录新浪微博网站的举报处理大厅看到,被举报并最终判定为“不实信息”的微博已经超过11000条,仅8月19日一天就超过20条。

  网络社会不是法外之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互联网法规也对惩治网络谣言作出了明确规定。

  记者了解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已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部署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行为,已查处多名利用互联网制造和故意传播谣言人员,关闭了一批造谣传谣的微博客账号,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处以了治安拘留等处罚。

  网络谣言为何层出不穷

  专家从4个方面为您剖析

  随着网络博客、论坛的蓬勃发展,特别是微博的异军突起,中国信息传播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网络传播突飞猛进,网络社会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虚拟社会,它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

  但遗憾的是,网络的开放性和隐蔽性,一方面给正常利益诉求提供了顺畅渠道,也为一些网络推手传播谣言、误导舆论提供了土壤。

  网络推手为什么会层出不穷?本报记者昨天分别采访了几位专家,他们分别从法律的角度、社会学的角度和传播的角度来剖析这个问题。

  法律监管的缺失

  “互联网号称‘虚拟社会’,其实从来就不是‘虚拟’的”,浙江省社科院教授杨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实社会中对每位成员应有的约束和规范,在网络社会没有理由不遵守。所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的法律,在网络社会也同样适用。网络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不会也不能有超出法律规定的绝对自由。”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徐立平律师认为,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只要行为越过了法律所允许的边界,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虽然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多个治理网络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但这些立法基本上仍局限于计算机信息安全,对网络信息操控的违法犯罪规制不多。

  无意中传播了谣言的事可能很多网友都会遇到,那么是否触犯法律有没有严格界限?徐立平说,现在网络上信息很多,如果网友只是讨论、评论,那是公民的权利。但是专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公共利益者,则涉嫌造谣。网民上网时不能以虚假信息故意引导,更不能为了取乐、谋取利益或博人眼球而散播不实信息。

  同时,他也指出,对网络造谣追究刑责,难点在于看谣言的危害性有没有达到刑法的高度,是否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如果是有争议的谣言,他建议公职机构保持一种“克制”的态度。

  特殊的社会心理环境

  “中国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这个特殊的社会心理环境,也是网络推手活跃的原因。”杨建华认为,“当下中国,社会变迁带来人心浮躁,跟风追逐新潮,人人都怕落后于别人,这也是网络谣言能越传越广的一个原因”。

  杨建华指出,当下中国社会信任度越来越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人与组织的信任、人对社会的信任都不是很高。他说,“对社会存在一些抱怨和怨言是很正常的。对社会的不如意加深了对社会的不信任。每个网民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网络言论和生活中的言论是一样的,是每个公民应有的责任。”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张志安指出,现在的社会中,人人都有一种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看客心理,一些戏剧性、娱乐性、恶搞的信息一方面非常博眼球,另一方面也是受众宣泄情绪的一种表现。

  张志安认为,还有一个社会心态就是通过围观来进行网络监督。他说,“我们看到,一些涉及政府、贪腐的信息一开始是造谣,在网络爆炸式传播开来,在检察机关的介入下,很多都被证实是真事。这就更加使得网民愿意去相信甚至转发此类型的谣言。”

  经济利益的驱使

  曾经有媒体发布过一张网络推手的价格表,表中所示,论坛发帖 0.5元/条;维护帖子 0.4元~0.5元/条;浏览量 10元/万;打造热门帖子 50/条~200元/条;一般综合门户类论坛置顶 150~250元/天;600~1000元/周……这是一条看似高盈利的产业链。

  “追求高额经济利益,才是网络推手的原始驱动力。”杨建华认为,“因为网络资源廉价,可利用其获取高额的商业回报,这让越来越多的人和企业想在这里淘金,就连专业的论坛,也逐渐将盈利模式转移到这方面。”

  所谓“意见领袖”有必要重新“估值”

  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微博大V们的作用也不容小视。

  张志安认为,大V的转发起到了推波助澜、信息扩散的作用。

  大V们粉丝众多,个别大V还有一些“脑残粉”,凡偶像所说无不奉为金科玉律,他们转发过的东西,由于有了此前个人信誉、价值取向的背影,更容易让普通网民相信,在面对谣言时,从最早的将信将疑逐渐转变为深信不疑。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博士宋喆认为,“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发展后,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被完全颠覆,传统意义的舆论领袖是一个具化的人格和形象的,是受众能亲身感受和接触到的。但在当前,微博红人们,没有人知道他们其中一部分到底是谁”,他还指出,加V并不意味着微博主具有信息生产,把关和传播的专业能力,更多的是新浪微博出于营销和用户管理的考虑,“这两个因素造成的结果就是大V们有可能会自发或转发一些片面的,未经证实的消息,形成多级传播时被粉丝们再海量转发。”

  张志安则说,意见领袖的转发,导致了一些事件的“爆炸式传播”、“病毒式传播”。他说,“如果说大V和这些传谣者签订了相关协议,那么,也应该受到连带处理”。(记者 黄莹)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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