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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农民工出事无人管 广西推广新型建工意外伤害险

2014年03月07日 22: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宁3月7日电 (王凌云 林浩)记者7日从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合法权益,广西将推广“新型建工意外伤害险”,到2015年,建成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保险预付赔款机制,初步形成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参与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

  广西住建厅官员介绍,建筑业是风险较大、事故多发行业,但近几年来,广西对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存在认识不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许多农民工发生事故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补偿。为此,广西住建部门联合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出台了《关于鼓励推广新型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指导意见》,鼓励推广新型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这位官员表示,工伤保险是社会强制性保险,但这项保险赔付额度和范围有限,不能完全解决农民工发生意外后的生活困难问题,建工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农民工投保出险后,基本生活可以得到保障。以“南宁模式”为例,该市已成立建工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为农民工们提供统一规范的一站式服务,2013年该市农民工死亡保额已达30万元、医疗保额达3万、意外猝死保额达20万,这有效分散了企业安全事故风险。

  根据《意见》要求,广西推广建工意外伤害保险要遵循“公平、自愿、便捷、预防”原则,凡在广西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装饰装修等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均可投保建工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企业可自主选择保险公司投保,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保险费由企业支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工人摊派,凡在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从业人员发生意外事故,都应得到公平的理赔服务。

  今后,广西住建部门将通过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共同组成建工意外伤害保险联合采购方,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和承保保险公司,统一提供建工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并探索建立保险公司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市级理赔中心作用,把服务延伸到广大县域、村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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