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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召开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听证会

2014年04月09日 21: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长沙4月9日电(记者 李俊杰)9日,湖南调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听证会在长沙召开,19名听证会参加人对湖南省物价局提交听证的方案,基本表示赞同。

  湖南省物价局在听证会上表示,湖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为2002年制定,至今已12个年头。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拟对湖南现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的基本原则是:以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业余生的生均培养成本为主要依据,制定调整后的学费标准;继续保持现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业余生与脱产生的合理差价;适当下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上浮幅度,取消重复上浮政策。拟调整学费标准(人·年,含实习实验费)为,脱产生:文科生拟由2600元调整为3100元、理科类拟由2700元调整为3200元、艺术类拟由4500元调整为4800元、医药类拟由3800元调整为4200元;业余生:文科类拟由1500元调整为2100元、理科类拟由1600元调整为2200元、艺术类拟由3400元调整为3800元、医药类拟由2800元调整为3200元。

  同时,听证方案还明确:“211工程”高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拟由“本科上浮30%、专科上浮20%”调整为“不分本专科,可上浮20%”;高等院校的精品专业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上浮比例下调,拟由“不超过20%”调整为“不超过10%”;拟取消“‘211工程’学校的精品专业,本科上浮比例最高不得超过40%,专科不得超过30%”的规定。

  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就上述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参会的19名听证参加人,对湖南省物价局提交的听证方案表示原则赞同,认为湖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已经十几年未作调整,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成本变化等,适当调整学费标准很有必要,有利于解决原学费标准低于办学成本的问题,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机构办学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湖南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听证代表们也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有的建议要依法加大财政对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投入。有的建议应充分考虑收费对象的承受能力,依法依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残疾人、低收入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村贫困学生的优惠幅度。有的提出要研究保护弱势群体政策,建议从收取的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学金或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优秀生或贫困生的补助,并严格监督使用。有的建议主管部门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的监督,实行末位淘汰机制,切实保护对收入群众参加成教学习的积极性等。还有的建议学费标准调整后,有关方面应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主要用于提高办学质量等。

  据悉,此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调整的决策结果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湖南省物价局将通过价格在线网站及时予以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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