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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刘维在四川黑白通吃 要求小弟打架一定要打赢(图)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4月24日 09:02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刘汉刘维在四川黑白通吃要求小弟打架一定要打赢(图)
图为:被告人刘汉沮丧退庭

  4月19日12时15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法槌落下,全场肃静。审判长宣布,刘汉等10名被告人案庭审休庭,择日宣判。至此,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完成了历时17天的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在公诉意见书中指出:以刘汉、刘维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地长达20年,长期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成员多达30余人、涉案总人数百余人,是近年来查处的特大涉黑犯罪组织之一。该组织规模之大、影响之广、危害之深、后果之严重,均属罕见。

  从3月31日起,随着法庭审理步步推进,隐藏于迷雾之中的黑罪被抽丝剥茧,一个典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密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非法控制特征不断清晰。

  庭审进行时

  检方指控近20宗罪名 分七案起诉查清事实

  2月20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就刘汉、刘维等36人涉黑案,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鉴于该案件涉案人数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复杂、罪名较多,为了依法查清案件事实,充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庭审效率,检察机关对刘汉等36人案分七案起诉,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立案受理。

  其中,第一合议庭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审理被告人刘汉、唐先兵、刘岗、刘小平、孙华君、缪军、李波、车大勇、仇德峰、肖永红被控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被控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一案。

  第二合议庭在咸安区第一审判法庭审理被告人刘维、文香灼、旷小坪、袁绍林、张东华、田先伟、孙长兵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一案。

  第三合议庭在通山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审理被告人曾建军、张伟、曾建、闵杰、李君国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串通投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一案。

  第四合议庭在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审理被告人陈力铭、钟昌华、王万洪、黄谋、郑旭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第五合议庭在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审理被告人桓立柱、詹军、王雷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一案。

  第六合议庭在嘉鱼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审理被告人旷晓燕、刘光辉、刘淼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骗取贷款罪,赌博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一案。

  第七合议庭在咸安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审理被告人刘学军、刘忠伟、吕斌等3人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案。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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