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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300万市场主体信息公示 民众可监督不实信息

2014年09月26日 17: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郑州9月26日电(马义恒)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26日,记者从河南召开的情况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关于《条例》的实施已准备就绪,河南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已于25日率先启动,全省有300万市场主体需要进行信息公示登记,公示的内容为企业即时信息和年报信息。期间,广大民众可对企业不实信息予以监督。

  据了解,10月1日,除《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外,作为配套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五个规章也将同时实施。

  河南省工商局局长周春艳解读说,“一条例五规章”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这将成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里程碑,对强化信用约束发挥重要作用。“《条例》要求将市场主体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展示给公众,公众有利的监督,将有效促使河南市场主体不得不通过自律,树立信誉品牌吸引消费者。而企业图发展,在各企业合作过程中,信息的公开透明将将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双方建立在共同的诚信基石上谋发展,从而达到公平竞争的良性循环效果。”

  此外,《条例》中关于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和监管措施同样做了多项规定,包括:经营异常名录、公示信息抽查、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等。周春艳表示,河南省政府为响应《条例》专门成了立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这个会议是政府各部门及时联动,定期交流各企业间的信息公开、违规状况,从而协调分配监管任务,有效地督导省内市场主体的信息公示情况。”

  “对于一些未能如期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不实的企业,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出经常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河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建国补充说,“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的企业,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及有关部门工程招标、国有土地转让等项目中有极大可能被拒之门外。”

  “这些措施使得政府由传统的行政监督手段向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手段转变,将扩大监管范围,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这是一项新的挑战。”周春艳说,河南省工商系统会定期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抽查,但比较范围有限,仍希望借助广大民众对企业不实信息予以监督、举报,工商部门会及时查证,确保公示信息准确、有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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