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前3季度PM2.5同比改善14.1%
中新社济南10月17日电 (杨晓卫)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谢锋17日在济南表示,2014年1-9月,山东17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同比改善14.1%。北京APEC期间,为保证大气环境质量,山东将停产此前排查出的112个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违法建设项目。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当日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专题发布了2014年前三季度山东省水和气环境质量状况及环保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季度,山东省17个市均由于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而获得省级财政给予的生态补偿资金。至此,前三季度累计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1579万元人民币。”谢锋介绍说,2014年1-9月,山东17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9μg/m3,同比改善14.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9μg/m3,同比改善7.9%。
为确保北京APEC会议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安排,山东将对保障措施编制完成前已排查出的112个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违法建设项目,明确要求在11月北京APEC会议期间停产。
谢锋指出,山东省通过对部分工业企业实施停产限产、对部分有污染环节施工的建设工地实施停工的方式,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30%以上的目标。但这些只是临时的措施,为保证空气质量,还必须从调整能源和产业结构入手。
根据山东省环保厅的资料,截至今年9月底,山东已淘汰燃煤锅炉952家,淘汰47万余辆黄标车和老旧车,2929座加油站、1294个油罐车、46个储油库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山东全省普查裸土已有86.4%的面积得到绿化。
此外,对于山东省水环境质量,谢锋介绍说,2014年前三季度,在山东省平均降水比常年偏少19.6%的情况看,山东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了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