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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宁陕:下乡开庭宣传生态法治

2015年07月23日 11:29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检察官下乡办案现场开庭,保护生态用案例说法,让我们明白了居住深山也不能随意砍树,身处林区决不可任性毁林!”近日,陕西省宁陕县丰富镇和广货街镇的山区群众,对该县检察院检察官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教育工作赞不绝口。

    宁陕县是秦岭里的林业大县,为更好地保护青山绿水,该县检察院与法院商定,在周末假日,分别在该县丰富镇和平村及广货街镇沙沟村的村活动室,对法院审理的两起滥伐林木案出庭支持公诉,就地向村民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

    在这两起典型案件中,两名被告人都因盖房、生产需要树木,便在自家柴山砍树。其中一人未办理采伐手续,另外一人虽办理了采伐手续,但采伐量远超过采伐许可证允许的数量,这两种行为都构成了滥伐林木罪。休庭后,公诉人还向旁听审理的村民解释了林木生态保护的法律规定,重点讲解了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量刑规定。随后,检察干警向群众及护林员发放了宣传手册和普法传单。

    “俺们村近年有村民因砍树犯法,现在才知道并不是办了采伐许可证就可以随便乱砍。现场开庭很有教育意义,旁听庭审收获不小,我一定跟街坊邻居宣传一下!”沙沟村村民徐家明没有想到自己本来是看个热闹,结果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其他旁听的村民也为检察院开展的这种“看得见、听得清”的生态文明法治教育课叫好。(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柯琰)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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