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朱元庆:我们为何要对外翻译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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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问|朱元庆:我们为何要对外翻译中国法律?

2022年08月17日 2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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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重庆8月17日电 题:我们为何要对外翻译中国法律?

  ——专访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人权学院)副院长朱元庆

  中新社记者 刘相琳

  法律外译是中国法律在全球法律多元格局下构建自我表达的重要方式。随着中国不断深化对外开放,要求中国法律以更开放的姿态,对外传递中国法律话语。与此同时,中国法律的外译,不是简单的语言转换,而是与普通法、大陆法、伊斯兰法等主要法律话语的交流。

  近年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外译团队进行积极尝试,先后将中国最新立法成果、典型司法判例和学术研究成果翻译成英文,展现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最新成果。为什么要向外国翻译中国法律?中国法律外译在东西方交往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近日,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原副院长、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人权学院)副院长朱元庆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国法律外译经过哪些阶段,与中国社会发展有何联系?

  朱元庆:中国法律的外译,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明朝末年到清朝中叶。译者以赴华访问的外国外交官、学者和传教士等为主,所翻译的中国法律不成体系,也缺少组织。

  第二个阶段是从清朝中叶到民国初年。首次出现了对中国法典的完整译文,译者仍以欧美人士为主,翻译的目的基本是为了服务译者所属国家或机构的利益,因而具有高度功利性。

  第三个阶段是从五四运动前后到新中国成立前夕。这个阶段首次出现了官方组织实施的法律外译。翻译内容不仅包括传统中国法律典籍,而且更加突出当时的立法成果。

  第四个阶段是从新中国成立至今。这一阶段还可以细分为两个时期:一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夕,二是改革开放至今。随着中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及贸易往来迅速增加,为适应这一形势,中国积极组织和实施法律外译。特别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履行成员义务,中国需将本国相关法律翻译成英文,帮助外国人熟悉中国的法治建设,减少贸易冲突和摩擦,中国法律外译加速发展。

  中共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法律外译工作走上了快车道,面向国际社会贡献中国的法治经验和智慧,塑造法治中国形象,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在这一阶段,中国(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对法律外译抱有极大热情,并将其作为改革开放、增进国际交流、积极融入和推动全球化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积极主动向国际社会译介本国法治建设现状的做法,彰显了当代中国对自身道路、文化和制度的高度自信。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外译团队翻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英文版)。<a target='_blank' href='/'>中新社</a>发 荆仁科 摄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外译团队翻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英文版)。中新社发 荆仁科 摄

  中新社记者:中国法律外译如何呈现其中所蕴含的中国法治精神?

  朱元庆:中国法律外译,对于构建中国国际话语体系、提升国际话语权、帮助国外民众了解中国法治建设进展和传播依法治国国际形象,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中国法律外译首先要准确理解中国法律的条文及其背后的法治理念。早在中国法律近代化开始之初,有识之士就认识到“译书以法律为最难”,译者必须对中国法律和目的语所属国家的法律具有充分的知识和到位的理解,才能确保精准理解原文,并使用规范精准的译文再现原文的精神,而不仅仅是再现原文的语言形式。

  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外译团队翻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英文版)The Civi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为例,其中有很多中国原创性的概念。例如“民事主体”一词,中国以往大多翻译为civil subjects,但外国法学家对此译法却一头雾水。经多方查证和咨询外籍专家,西南政法大学外译团队将此暂译为parties to civil legal affairs。

  此外,由于法律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因此译者在翻译法律时,要站稳“中国立场”,确保译文不失真、不走形。只有精通语言,才能吃透原文,并以地道精准的目的语,再现中文原文的精神。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北京表决通过印花税法。<a target='_blank' href='/'>中新社</a>记者 盛佳鹏 摄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北京表决通过印花税法。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中新社记者:中国法律的外译不是简单的语言转换,而是同国外主要法律话语的交流。中国法律外译在“你来我往”中发挥了哪些作用?

  朱元庆:自清末中国法律近代化改革以来,中国在中外法律交流方面长期扮演“跟随者”的角色。中国的近现代法律,本质上是“翻译和移植”的法律,即通过翻译形式移植国外的法律体系。从20世纪初开始的100年间,中外法律话语交流一直是“西法东渐”,中国一直处于“入超”,即“外译中”的比例要超过“中译外”的比例。不过,根据有关行业组织2011年的统计,中国翻译领域“中译外”的占比首次历史性地超过了“外译中”的比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法律外译起着关键作用,法律文本属于最专业、最“硬核”的源语言文本,集中而直观地体现一国法治建设的现状。

  法治是国际交往的最大共识,法律翻译则是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桥梁。在国外精通中文和中国法律的译者极度缺少的情况下,中国的法律外译工作者责无旁贷,理应勤奋耕耘,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中国法律外译在中外法律交流之中可以起到如下作用:

  第一,以直观的方式,呈现中国立法乃至整个法治建设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使国际社会知晓“中国法律是什么”;

  第二,通过翻译典型案例、涉法新闻报道等,呈现中国司法的运转情况,使国际社会了解“中国法律如何运作”;

  第三,通过“中华学术外译”等重大项目,对外译介中国法学学术最新成果,使国际社会了解“中国法律未来向何处发展”。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当天举办“让法治成为信仰”主题宣传暨“12·4”公众开放日活动。<a target='_blank' href='/'>中新社</a>记者 李慧思 摄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当天举办“让法治成为信仰”主题宣传暨“12·4”公众开放日活动。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中新社记者:中国法律外译如何为中国法治建设成果的国际传播做贡献?

  朱元庆:从对中国法律外译各个阶段的梳理可以看出,近代中国法律外译的主力是欧美人士,其翻译动机往往是利己的功利目的,在翻译中国法律时,往往有意无意地存在曲解和误译的情形。在新中国成立70余年和中国经济与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中国应牢牢把握中国法律外译的主动权,站稳中国立场,扩展国际视野,对外介绍中国法治建设成果,推动中外法律交流。

  通过法律外译,可以促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法律的了解。从中国法律外译的历史来看,外国相关利益方有了解中国法律,并借助中国法律保护其自身合法利益的功利动机。因此,有必要全面、精准地对外译介中国法律,推动国际社会在法律方面“知华”,促进交流,增加理解,推进利益相关方对中国法律的了解。

2014年8月27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举办面向外国驻华使节的主题开放活动,21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驻华使节走进最高法,旁听了一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庭审。<a target='_blank' href='/'>中新社</a>记者 李慧思 摄
2014年8月27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举办面向外国驻华使节的主题开放活动,21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驻华使节走进最高法,旁听了一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庭审。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此外,应拓展中国法律外译的文本范围,不仅要精准翻译法律法规等传统意义上的、主要面向专业人士的“硬核”法律文本,还应针对广大非专业人士,贴近中国法治建设现状和读者实际需求、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选取新闻报道、文学作品等文本,如2021年中国人权司法保障十大案例,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对外译介中国法治建设的最新成果。

  不同国家、民族之间的文明交流互鉴是不可阻挡的潮流,专业的翻译评论和批评能够提升法律外译的质量和传播的深度、广度。希望更多译者致力于中国的法律外译,包括法律法规、司法案例等,助力中国法律文化的全球传播。(完)

  受访者简介:

   朱元庆,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原副院长、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人权学院)副院长。1995年至今,主要讲授法律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英美文化概况,专业阅读等课程。出版《围城之内》《大审判》《一辩到底——我的法律人生(德肖维茨自传)》《大地之泣——美国印第安战争始末》等多部译著。2022年,与团队一同翻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英文版)由美国William S.Hein& Co.,Inc. Wells Information Services Inc.联合出版,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唯一英文译本收录于国际著名法律数据库 HeinOnline。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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