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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不准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2011年06月10日 21: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0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务必做到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等“四不准”。

  通知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信息和就业相关材料的审核,务必做到“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通知特别强调,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大就业工作违规查处力度,对违规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教育部重申,在全国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就业先进评选等工作中对就业作假、违规者将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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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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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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