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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言高等教育拨款:从拨款到使用一定要透明

2012年03月12日 15:5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当前高等教育财政拨款的计算方法、分配结果、使用情况等标准和数据公开程度不够,使得拨款的使用效益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程序的正当性和公平性也受到质疑。”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校长罗和安对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方式、方法提出建议:应建立高等教育财政拨款的公共查询系统,进一步提升其公开性与透明度。

  罗和安认为,我国高等教育政府财政拨款是高校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政府根据何种标准、采取什么方式向学校拨款,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的办学公平和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

  谈及高等教育政府财政拨款存在的问题,罗和安首先对计算方法提出质疑。罗和安认为,现行的计算方法不明确,导致高等学校的年度预算编制缺乏依据,准确性和稳定性不高。罗和安代表分析,现行财政拨款中的“基本预算支出”部分,中央财政和各地方财政可以自行制订拨款公式,但是,对于拨款公式具体如何操作,特别是调控参数的范围如何界定、比重如何确定等标准和数据,通过公开途径往往无法获得,导致高等学校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心中没底”,预算更多只是参照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而形成的“估算”,其准确性和稳定性必然要打折扣。

  “拨款程序不完善,拨款过程及结果极易受‘人为因素’的左右。”罗和安认为,当前国家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机构是纯粹的官方部门,其人员均为政府官员,整个操作程序是政府“领导”下的直接划拨模式而非政府“指导”下的独立运作。由于缺乏大学和社会的共同参与,政府的高等教育预算编制不能及时地体现高等学校的实际办学需求和社会需要。拨款

  额度取决于财政统筹能力,拨款行为往往成为政府的“单方行为”。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专门的“中介”拨款机构,财政拨款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极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教育经费之争与学校的声誉、与是否属于重点大学密切相关,与学校的运作和公关有很大关系,使得拨款过程及结果的正当性和公平性备受质疑。

  罗和安认为财政拨款的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较弱,经费使用效益得不到保障。高校财政拨款 “年初即计划,年底才落实”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严重制约了高等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对于划拨到账的财政拨款,高等学校只需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使用进度及结果,无需向社会公开,财政拨款的使用效益缺乏必要的监督和考核。

  罗和安建议,建立高等教育财政拨款的公共查询系统,允许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自由查询财政拨款的分配结果、使用进度、使用结果等。国家综合考虑学校规模、层次、地域、专业、学科、绩效等因素,研究制定具体的拨款公式。基本支出预算的计算实行统一公式,项目支出预算的分配体现竞争性,均在同一层面上公开进行。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尽快建立由政府官员、教育专家、学者、工商界人士等组成的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高等教育财政拨款不直接划拨给学校,由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进行相对独立运作,将评估结果与拨款挂钩,增加拨款的透明度。在高等教育财政拨款预算的编制过程中,逐步赋予高等院校参与听证、列席会议、答辩和建议等权利。(记者明星、胡浩)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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