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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部长:使就业成为政府考核体系重要指标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4月02日 18:54 来源:求是 参与互动(0)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最近,中央政治局就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行第32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做好就业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深入分析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为做好新时期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增强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加大就业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失业风险有效控制的目标。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切实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更加注重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变为就业拉动力不断提高的过程,把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过程转变为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使促进就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部进程,以增长促就业,以就业稳增长,是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破解我国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的必然选择。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大意义,持之以恒地推动落实。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是要将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在总体布局上,更加注重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在要素配置上,更加注重通过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来促进经济增长;在目标导向上,更加注重将促进就业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经济结构调整方案的制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拓展就业新领域,在产业转移和调整中实现就业稳定增长,在产业转型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中实现劳动力平稳过渡和转移。要加强就业政策与有关经济政策的协调,与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就业评估机制,建立就业岗位增加、人力资源配置、从业人员培训相衔接的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机制。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使就业成为政府考核体系的重要指标,用制度确保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

  二、不断拓宽就业领域,积极推动实现劳动者多渠道就业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支持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多渠道就业是实现社会更加充分就业的现实路径。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加大,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就业任务,面临很大压力和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努力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满足劳动者多层次的就业需求。

  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产业发展战略。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不断开发就业新领域,增加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广开服务业就业渠道,注重发展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及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高技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着力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在发展资本密集、高技术制造业的同时,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高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第二产业就业份额保持稳中有升。注重发展现代农业、精细农业,挖掘第一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增加农村就业机会。

  更好发挥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的潜力。中小微型企业是创造就业岗位的主体。推动落实完善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扶持,缓解融资难题,改善行政管理,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增加更多就业岗位。全面落实鼓励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的税收减免和金融扶持政策,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健全稳定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支持劳动者在小型微型企业就业、临时性就业以及其他形式的灵活就业。

  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是激发创新活力和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要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激发各类群体的创业动力,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引导各地将促进创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创业有更广阔的领域、更旺盛的活力和更持久的生命力。

  发展家庭服务业等其他形式的就业方式。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等家庭服务业态,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家庭服务业态,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财税、金融等方面为企业开办、融资、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家庭服务企业发展。加快制定相应的劳动用工政策及劳动标准,规范对从事家庭服务人员的管理,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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