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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猝死致学校取消长跑 专家吁健全纠纷解决机制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1月16日 14:1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3日,参赛选手在进行虚拟跑步比赛。当日,上海市首届虚拟运动会在沪闭幕。新华社记者凡军 摄
11月3日,参赛选手在进行虚拟跑步比赛。当日,上海市首届虚拟运动会在沪闭幕。新华社记者凡军 摄

  用法律呵护青少年的健康体魄

  “取消长跑”事件引发体育教学法律保障思考

  “少年强则国强”,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里这样写道。

  “强”,自然也包括身体健康之强。可惜,自辜鸿铭于《中国人的精神》里用“温顺”形容中国人最大的特质并广为人知之后,至今,“温顺的中国人”似乎依然没有成长为“强健有力的中国人”。近日有媒体报道,11月10日至11日举行的华中科技大学秋季运动会上,女子3000米和男子5000米项目被暂时取消。而此前,北京科技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今年运动会跑步项目的最长距离都是1500米和800米,西安30余所高校也已取消长跑项目。高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学生体质下降以及避免学生猝死或受伤是这样做的最大原因。

  事实的确如此吗?究竟是学生体质不强,还是学校对学生的保护过度?抑或是学校有不便言说的苦衷?

  “取消”原因之一:运动的危险性

  “你每星期会去通过跑步锻炼身体吗?”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华中科技大学校园里,有媒体记者随机对一些大学生作过调查。大部分学生表示“从来不会特意去跑步”,但是会通过其他活动比如篮球、足球、羽毛球、游泳等锻炼身体。大三学生小李是学院足球队员,为了锻炼体能,他每周会自行到操场上跑5次,每次跑5圈,他的室友还喜欢做俯卧撑。其实,华中科技大学本身对加强学生体能素质有一些硬性规定,比如大一学生的“出操”,即各学院每周有两天,要求学生早上7点去操场做广播体操。

  而对于运动会取消女子3000米和男子5000米项目,受访的学生也有两种态度,部分表示无所谓,因为长跑太辛苦,很少有人愿意参加,对身体素质而言是个巨大的考验,这个项目在他们看来有些“脱离群众”;另外一些学生则认为长跑可以凝聚团队力量,取消了有点可惜,“一个人跑,十几个人在场内陪跑、喊加油的场景就看不到了”。

  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部副主任沈跃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两个长跑项目是出于现实考虑,“一方面是天气太冷,跑起来太辛苦;另一方面,这两项对学生的身体素质要求较高,大部分学生达不到要求,上场有一定危险性。”沈跃进说,每年新生入学都会进行体能和体质测试,结果都不太理想,这也增加了校方对长跑危险性的担忧。

  取消两个项目后,运动会增加了趣味性内容,可以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其中,这也是校方的一种考虑。沈跃进说,今年取消的女子3000米和男子5000米项目,以后会根据学生们的体质、体能情况灵活调整,可能还会恢复到运动会赛事中。

  不仅仅高校对运动隐含的危险性有所担忧。相信不少家长都有这样的感觉:自己幼时到处乱跑、互相追逐的场景,在孩子身上几乎看不到了。幼儿园里,孩子们被告知不允许撒欢乱跑;小学课间,学生们不允许追逐打闹,甚至上洗手间都要规规矩矩地排队……凡此种种磨灭孩子天真好动天性的规定,都源自校方的隐忧:怕学生意外受伤。

  “取消”原因之二:体育教学标准降低

  我国在1975年制定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89年对其作过修改,1990年由国务院重新发布。这个标准为不同性别和年龄段的儿童和青少年的锻炼项目和标准提出具体的规定,达到优秀标准后国家将发给统一的奖章证书。在它的附则里对每一阶段需要测试的项目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成年组的项目有1500米跑、1000米跑、1500米滑冰(以上男);800米跑、1000米滑冰(以上女);200米游泳(男女同)。根据这个规定,学校在教学时就有具体方向,要达标的内容,都是必须教的。

  但是,现在的体育教学中并不需要执行这个标准,而改为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即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比如大学生的测试项目包括握力、立定跳远、台阶、身高体重、肺活量等。与从前的达标要求相较,国家对体育教学的任务和要求减轻了许多,这也为体育教学、活动的“缩水”作出了政策上的暗示。

  我国体育教育的改革经历了几个阶段:上世纪80年代,体育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体质健康,达标的规定执行得很顺利;到上世纪90年代,提倡素质教育,体育的教学方式出现一些新的思路,但就硬性指标上来看已经出现让步;而到21世纪以后,提倡“终身体育、健康第一”的理念,在具体实施中达标的要求变成了体质健康测试。

  “我认为这对于学生体质的要求来说是一个倒退。”中国政法大学体育部主任、副教授张笑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了担忧,“最近听到一个消息,让人震惊,据说北京大学生近视率已超过90%,现在,在高中生里招收飞行员都很难有合格对象。只能说,这是教育体制带来的弊端。完全避免进行一些体育活动的做法,是体育教学的倒退,如果任其发展,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体育就该被取消了。”

  “取消”原因之三:校方需担责

  运动带来的危险性,对校方而言,可谓难言之隐。在偶发的猝死事件中,校方由于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或者相应救护职责,或者是尽到职责然而不为学生家长所认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巨大的。

  2009年11月20日中午,河南省郑州市29中学生魏永斌在学校踢球时死亡,家属得知噩耗后用三辆面包车将该校大门堵死,不让师生出入,该校约1300名师生被迫停课。最后家长与校方初步达成协议,校方赔付15万元,事件才得以化解。2010年12月13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创新中学初一学生李浩彬在上体育课1000米长跑测试时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后于当日下午死亡。事发后,死亡学生家属疑死因另有内情,要求学校作出高额赔偿;而校方则认为家属上门讨说法的行为扰乱学校秩序。

  在独生子女政策实施多年的中国,孩子是许多家庭唯一的关注点,孩子由于参加体育锻炼而死亡,失独的家长心情之悲痛、态度之激烈是人之常情,然而学校不由分说就必须承担的高额索赔也让校方恐慌。“一旦学生出现猝死事件,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学校都将负担巨额的赔偿。出于避险的考虑,只要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都不再列入教学。”张笑世对本报记者解释了校方对学生“过度保护”的原因。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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