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大学生被“上铺兄弟”捅伤 起因是不想熄灯

2013年05月20日 14:0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是否熄灯,住上下铺的两名大一学生因意见不一起了冲突、动了刀子,结果一人被捅成重伤。近日,崂山区法院以故意伤人罪依法判处姜某有期徒刑四年。  

  姜某和成某都在崂山区的某高校上大一,住在同一个宿舍,睡上下铺,平时关系融洽,可这种融洽却因为一件熄灯的小事被彻底打破。去年11月7日凌晨左右,到了熄灯睡觉的时间,成某称自己一会儿要在宿舍洗头,不让熄灯,睡在上铺的姜某却因为灯光太强影响睡觉强行关灯。意见不一,两个人吵了起来,接着扭打在一起,直到被其他舍友拉开,成某才拿着脸盆出去洗头,姜某上床睡觉了。  

  几分钟后,成某洗完头回来发现,自己的脸刚才被抓破几道,不禁恼火起来,又与姜某发生言语冲突。姜某从床边拿出一把弹簧刀,原本是想吓吓对方,成某见状,拿起一把椅子砸中姜某的手,刀子一下扎进了姜某左手。随后,姜某拿刀子朝成某身上捅去,捅中成某的腰部和腹部,成某大量出血,当场晕了过去。室友见状赶紧拨打了120,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鉴定,成某构成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姜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姜某事后主动投案,系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法院酌情从轻处罚。近日,崂山区法院以故意伤人罪依法判处姜某有期徒刑四年。(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叶达)

【编辑:王硕】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