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范办学再出“重拳” 禁教师校外兼课兼职
2013年06月17日 15:49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为规范办学行为,省教育厅日前再出“重拳”。
中小学招生必须“六公开”
在规范招生行为上,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招生必须做到“六公开”: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严格实行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严格执行“三限”招生政策,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和发放录取通知书。禁止招生学校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中考、高考成绩。
严禁教师校外兼课兼职
严禁示范高中在校内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随时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通报。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等。
百年老校违规一样处罚
对学校违反规定的,只要发现一次,一经查实,不再黄牌警告,示范、特色等称号一律取消,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对于因监管不力、查处不力,违规补课等办学行为问题严重的地区,取消当地当年和次年申报省级示范高中、特色学校、一类幼儿园的资格。(本报星级记者 魏永)
【编辑:张培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