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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四川要求学校加强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013年06月18日 19: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成都6月18日电(记者刘忠俊)18日,四川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学校立即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进入4月份以来,四川相继发生了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中心小学因食品污染所致的细菌性痢疾疫情、眉山市东坡区映天学校因沙门氏菌污染食品引起的感染性腹泻事件,给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目前正值夏季天气高热潮湿,各种细菌繁殖较快,食物易腐败、变质,引发食物中毒几率较高。”四川省食药监局和省教育厅表示,各地学校要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四川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原料采购查验记录、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留样登记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要监控好重点品种,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米、面、油、学生饮用奶、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和高等院校的冷荤凉菜等可能存在高风险食品的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对发生学校食堂食品污染事件的单位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进行重点监管。

  据了解,四川还要求各地学校要健全和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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