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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中学向学生摊派买纪念品 多余费用不知去向

2013年07月10日 19:58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7月是毕业离校季,不少毕业生赠送小礼品,表达对母校、对老师的感恩之情。然而近日,有郑州一所中学的学生向记者反映,离校之际却被学校要求每人交纳五元的"礼物费",让感恩的心情大打折扣。

  郑州第42中学初三的毕业生小王告诉记者,自己的班长在考试前被教务主任叫去了,回来之后就要求每人交5元钱买一块礼仪镜给母校留念,其中要求如果班级有班费的可以从班费里出,如果没有就得一个一个收。记者粗略算了一下,一个年级按照300人算,一人5元钱加一起是1500元,据小王介绍在买完镜子后,学校给报账说礼仪镜是1000元,多余的钱做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变相收取礼物费的情况不仅在中学里存在,大学在毕业的时候也有这种猫腻。据刚毕业的大学生小赵透露,他们毕业实习的时候如果给招生就业处的老师送一些礼物,就可以去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实习,如果没有送,则会分到一些不符合意愿、条件不好的地方,而面对学校向毕业生变相收取礼物费的现象,相关律师表示,如果学校和老师采取明示、暗示以及强迫方式要求每个学生向学校赠送相关的纪念品,就涉嫌违反了国务院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禁止向学生乱收费的相关规定,所收取的款项应当全部归还给学生,相关负责人也应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相应的处理。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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