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信息不一致 两考生被取消加分照顾
2013年07月17日 17:40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因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实际毕业学校与参加自治区学生体育竞赛成绩证上的学校不符,赤峰市平煤高级中学两名高考生体育竞赛优胜者加分被取消。
据了解,这两名学生的《2013年自治区级体育竞赛优胜者登记表》中,毕业学校的信息为“赤峰市元宝山第二中学”,体育竞赛成绩证也是代表元宝山第二中学获得,因为毕业学校与参加比赛时学校一致,6月20日,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术处审核同意这两名学生享受体育加分照顾。
6月23日,我区高考成绩公布后,经过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实,这两名学生高考报名的实际毕业学校为“赤峰市平煤高级中学”,与其“自治区学生体育竞赛成绩证”上的“元宝山区第二中学”不符,不符合享受体育竞赛优胜者加分照顾条件。
目前,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决定,取消这两名学生的体育竞赛优胜者加分照顾。(记者 高佳)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