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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冒用班主任名义骗学生买电影票 还要观后感

2013年11月13日 11:18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看完电影要写观后感,还要交给班主任做评比?”近日,海沧天心岛小学的不少学生被骗到海沧区文化中心影剧院看电影,掏钱看完电影后才发现被骗。

  冯先生是海沧天心岛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家长。上周五,他家孩子放学时在校门口收到一张电影“优惠券”。孩子说,是一个老师模样的阿姨发的。“优惠券”上写着,海沧区文化中心影剧院独家上映3D立体科教片,并提醒“小朋友在家长陪同下观看,请学生认真观看后并写观后感,周一上学交班主任做评比”。“优惠券”给出的优惠是:原价50元,凭此券学生、大人、儿童购票每人一律20元。

  冯先生对老师布置的任务不敢大意,第二天就带着小孩去影剧院看电影。“里面人很多,乱糟糟的,音响效果很差。”周一,不少学生写好了观后感,到了学校才发现,老师根本就没有布置这道“作业”。

  记者联系了海沧区文化中心,管理方负责人表示,11月2日确实把场地租给一家私人公司,公司名为“厦门新古岸电影放映有限公司”,场地费6小时7500元,“我们只负责活动内容的审核和监督,至于活动如何对外宣传和市场运营,我们不管。”

  海沧天心岛小学的詹老师说,经调查核实,校方并没有和私人公司合作,组织学生去电影院,老师也没有要求学生写观后感。记者拨打电影“优惠券”上的联系电话。对方承认没有和任何学校合作,观后感可写可不写,“主要是让学生看电影时认真一点”。

  【律师说法】

  商家涉嫌虚假宣传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认为,电影放映公司冒用老师的名义,误导学生,涉嫌虚假宣传,同时,场地出租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也要负一定责任。郑律师表示,观影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向电影放映公司和场地出租方索赔。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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