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收课后看护费小学遭通报 收费已清退
2014年02月20日 13:16 来源:江西日报 参与互动(0)
《吉安一小学违规收取课后看护费》
日前,本报报道吉安市吉州区一小学春季开学存在违规收取学生课后看护费的问题。2月19日,吉州区教育局回复称,已责成该校统一将未按程序收取的看护费退还给家长,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吉州区教育局负责人回复称,该区新村小学是根据《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赣发收费字[2011]1555号文件收费,并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是符合相关文件精神的,也经过与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协商,但未征求每个家长的意见,没有充分体现自愿原则。”
该负责人介绍,学校收取课后看护费、教辅资料费均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由于新村小学在收费公示榜(小学生看护费一栏内)没有备注自愿原则,造成学生和家长误解,教育局已责成该校立即将收取的看护费退还家长,并对该校作出通报批评处理。
“小学生课后看护是一项重要工作,我们会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来执行。未自愿提出申请需要课后看护的,一律不能收取课后看护费,如果家长需要,则需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该负责人表示。(记者尹坤)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