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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要求学校监控资料至少留存30天

2014年02月20日 14:24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昨天,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自即日起至6月底,全市教育系统将开展纠正和查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济南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不少学校来说,还存在安全基础薄弱,技术、装备落后,设备陈旧,安全隐患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严格,存在一包了之的现象;发生安全事故后,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有拖延救援、破坏现场、毁灭证据行为;未严格执行学校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等问题。一些县(市)区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在上项目时安全把关不严,问题发生后,调查处理结果不公开,缺乏社会监督;在接受事故教训方面,存在“一查了之”、“一处了之”的现象。

  为此,从即日起至6月底,全市教育系统将开展纠正和查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其中要求,公路沿线学校要在校门口的公路设置提示牌、减速带、斑马线、爆闪灯、限速标示、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示。同时,各学校要设立相对独立的监控报警室,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并填写值班记录。技防设施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删改或扩散。(记者 张雯雯)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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