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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幼儿园保健校医没有处方权 不得给学生开药

2014年03月20日 12:3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两部委联合发出通报要求排查“药儿园”

  针对近日连续发生的幼儿园违规给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品的事件,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联合发出通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健康服务管理的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是否有违规组织幼儿群体服药的行为。昨日,佛山市教育部门表示在收到通知后,将联合卫生部门进行检查,但此前佛山未发现类似情况。根据要求,佛山幼儿园的保健校医没有处方权,不得给学生开药,而家长委托幼儿园用药必须要登记信息签名。

  通报要求要严格规范幼儿及中小学生健康服务管理。根据通报要求,各地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4月10日前完成全部排查工作。

  “因为文件要逐级下发,所以目前还没有收到。”昨日佛山市教育局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根据此前情况来看,未发现幼儿园出现类似情况,接下来将联合卫生部门进行检查。

  记者从禅城一所公办幼儿园了解到,幼儿园在开药用药方面一直是“禁区”。“幼儿园老师负责的是平时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孩子如果不舒服,我们会交代家长带孩子到医院去。”林园长称,因此幼儿园的老师只是负责晨检、流行病防治这样的保健任务,如果遇到幼儿感染手足口病、水痘情况都不需要幼儿园用药,由药监和疾控部门进行把控。

  “幼儿园的校医室是没有处方权的,这意味着老师是不能开药给学生的。”南海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像之前一些预防腮腺炎这样需要集体服药的情况,必须是根据卫生疾控部门同意统一进行。“我们也一直要求,如果幼儿园受家长委托给孩子用药,也要执行严格的登记制度,有家长签名许可才能提供协助给幼儿服药的服务。”(记者陈昕宇)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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