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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教育局严查教师违规补课 最重处罚将开除公职

2014年04月09日 10:58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课堂不讲,课下讲”、“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教师走穴各类补习学校”……这些教育中存在的不正常现象让家长叫苦不迭,也损坏了教师形象。从本月开始,兰州市教育局将在全市中小学范围内开展一次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专项督查。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私自执教辅导学校都在督导之列。并且,此次对督查出的违规教师,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开出最重罚单:轻则给予警告和记过,职称降级,重则开除公职,不得再次执教。

  4月10日至5月30日全市督查有偿家教

  据了解,此次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专项督查,是兰州教育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是在全市中小学范围内开展的一次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专项督查。督查时间4月10日至5月30日,整个督查分为动员宣传、自查自纠、专项督查三个阶段。

  督查内容有五项:公办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有偿补课行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组织学生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行为;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补课讲新课的现象,也就是家长所说的“课上不讲,课下讲”;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办学资质,聘请教师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证。督查范围含在兰省属、事业单位学校。

  与以往略有不同的是,以前的督查听学校汇报,本次还要求督察组督查前五天,学校要在校外张贴督查公告,公告中注明督学、局监察室、督察组联络人联系方式,以便接受家长举报信息。督导组根据家长反映的情况,抽调部分教师代表进行分别谈话,全面了解情况。

  最重处罚是开除公职

  在专项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于6月5日将结果回馈兰州市教育局。教育部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有偿补课教师分别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行政职务;开除公职三种处罚。其中,警告和记过处分: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班额不超过5人,学校制止后能及时停止补课行为的,对当事人口头警告,不予追究其责任。对校方已明令禁止、当事人继续有校外补课的行为,学校按照规定对当事教师给予记过处分,且不得参加各类评优选先及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

  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行政职务: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班额在5人到10人之间,经学校制止无果的,降低其专业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对于校内教师在外补课,学校主要领导不查不问、敷衍了事、有包庇纵容行为的,撤销其行政职务。

  开除公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班额超过10人,经学校制止无果的,吊销其教师资格证,给予开除公职处理,且终身不得从事教育工作,且撤销学校第一责任人行政领导职务。

  另外,对于正规注册的社会办学机构,接纳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授课,撤销其办学资质,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记者 王巧灵 实习生 黎晓丹)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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