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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老师向学生收255元补课费 校方称不知情

2014年12月19日 10:37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一学生家长云先生(化姓)向记者反映,他的孩子目前在三亚市第五中学读初三,近日,学校老师向学生收取255元作为补课费用。“学生在校正常上课,按理说不应该有补课费用,即便要收取,也要提前通知学生家长才对。”云先生说,对于收取该笔费用的原因,希望学校方面能给家长一个合理的解释。

  老师向学生收取补课费引家长质疑

  据云先生介绍,三亚市第五中学初三年级共有13个班级,他的孩子是初三(4)班的学生。“16日,孩子放学回来说老师要收255元的补课费,我问为什么,他说是下午第四节课的补课费用。”云先生说,正常情况下,学校上午共四节课,下午共三节课,第四节课为学生自习时间,并非正常上课时间。

  “前四个班级为尖子班,后面的班级为普通班,孩子说只有尖子班的学生要交这笔费用,普通班的学生不用交。”云先生说,因为不是正常上课时间,所以普通班没有安排老师讲课,而尖子班会有老师讲课,收取的255元则是老师讲课的费用。

  “我是不愿意交这笔费用,但孩子说其他学生都已经交了,再不交就来不及了,我也只好把补课费给了孩子。”云先生说,作为校方,如果要收取这部分费用,应该提前通知家长才对。“我认为是老师私自收取的补课费,既然要收费,就应该告知家长原因,这种做法是不是有些欠妥?”

  校方:尚需调查,如情况属实,将处罚老师

  针对云先生反映的情况,三亚市第五中学陈副校长介绍,正常情况下,下午确实只有3节课,上完这3节课,学生就可以放学回家。“部分学生会留在教室里继续学习、写作业,部分班级的老师会在这个时候给学生较多的班级进行辅导。”

  陈副校长说,所谓的第四节课,学校并无硬性要求。“学生可以回家,或者在学校打球、学习舞蹈等,也可以留在教室里学习。”陈副校长说,该校初一至初三的学生,都有第四节课留校的情况,学校也鼓励老师给学生进行辅导,但决不允许收费。

  记者在该校初三年级的课程表上看到,下午第三节课的下课时间为17时,第四节课的时间为17时10分至17时50分,前三节课均有课程安排,第四节课则没有。“家长反映的问题,学校并不知情,尚需进一步调查,如果情况属实,校方会责令相关老师退还补课费用,并作出相关处罚。”陈副校长说,学校并不存在家长反映的尖子班和普通班,只是学生学习成绩有高有低而已,希望家长不要误解。 记者 徐一凡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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