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乱收安全费不能止于问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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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遏制乱收安全费不能止于问责
2010年06月09日 13:53 来源:重庆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张军兴

  据《华西都市报》6月8日报道,近日,成都本杰明双语幼稚园自贡分园部分家长反映,本月起,幼儿园以增加了两名保安和安保器材为由,向家长每月增收安全费。针对此事,自流井区教育局的答复是:该幼稚园虽在自流井区地盘上,但却未在区教育局登记和年检,其主管部门也不是区教育局,不该区教育局管。而自贡教育局副局长张力则称:按规定,初等中学以下的学校,都归县区一级教育局主管。成都本杰明双语幼稚园自贡分园,其主管级别不属市教育局审批管理的范围。

  遗憾的是,在这个乱收“安全费”的幼儿园出现后,两级教育部门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对责任的逃避。对于安全费是否可以收取,现实中已经不存在太多争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在近日发出《关于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严禁学校、幼儿园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但这并没有把以安全为名目的乱收费连根切除,相反,一些地方学校和幼儿园继续收取“安全管理费”、“门卡费”、“入学保护费”等,让人如鲠在喉。

  前段时间,接二连三的针对校园安全的恶性事件使人揪心,各地学校逐渐升格了安全保卫工作,但针对学校与幼儿园的安保措施,大多是在紧急情况下的临时措施,鲜有地方形成系统配套的制度。对于学校和幼儿园来说,想把校园安全长抓不懈,必然会产生一笔费用,这笔安保经费又从何而来?而规模小,又非示范类、非重点类的学校、幼儿园,增加保安人员数量,增添安保设备,有些压力很大,有些甚至是很难支付。

  这些问题出现后,一些教育部门既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干预,又不想办法从源头上解决安保费用与安全管理之间存在的矛盾,反而竞相推脱。而发改委在严禁学校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并未跟进,要求各级财政兑现相应的教育投入,结果就是板子打在学校和幼儿园身上,学生家长却忍受着疼痛。

  不言而喻,收取安保费用,将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等应当承担的安保责任转嫁到家长身上,是十分荒唐的。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幼儿园,就是要求他们能在这里安全、快乐、健康地成长。如果连孩子安全这种最底线的义务都做不到,那么还办什么学呢?相关部门若以此心态看待安全,即使交了“安保费”,哪个家长又能放心?

  对于学校、幼儿园乱收“安保费”而言,简单的禁止措施是远远不够的,最关键的解决方式自然不在于“堵”,而是在于“疏”。相关部门应当理性、全面的看待这样的问题,在资金与政策上向学校与幼儿园予以倾斜,疏通机制中所存在的阻塞点,以教育部门为核心,探索保护孩子安全的综合管理机制。而仅仅问责基层学校与幼儿园,对问题的核心却悬而不决,则是解决“安全费”问题的最大败笔。再者说,动辄言出“不归我管”,连孩子的安全问题都置之不理的教育机构,难道不该问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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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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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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