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租借现象仍存在 上海将严查“校中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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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舍租借现象仍存在 上海将严查“校中校”
2009年06月10日 14:11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市政府将严惩校舍违规出租

  “校中校”办学现象将受处罚

  周末,一群中小学生、社会青年陆续走进校园,参加各种补习班……个别学校校舍出租问题引起市领导的关注。昨天,本市举行了2009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再次重申中小学不得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举办的培训机构,今年,本市将严惩校舍违规租借行为。

  校舍租借现象仍存在

  上周六上午9: 30,一群大学生模样的学生背着书包、三三两两地走进位于市中心的一所初中学校……该学校的门卫介绍,这些学生是来学校参加周末成人高考补习班的,这个补习班借用学校的校舍上课已经有几年历史。记者走进教学楼看到,一楼6间教室坐满了学生,有数学老师在讲课,也有语文老师给学生分析作文。

  “在商务楼里办的补习班,报一个系统班就要花费一两千元,还不知道老师教课质量是否可靠。来学校上补习班,一个学期才七八百元,老师都是附近一些高中的在职老师,家长也放心。”家长王女士介绍,这个补习班很少做广告,因为教学质量口碑好,开班一个月左右学生已满员。

  “成人教育补习班借用学校校舍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学校已经和补习班的负责人商量好,本学期结束就停止校舍租借合同。 ”这所初中学校的校长表示,学校已经接到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禁止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学,学校已经开始着手处理善后事宜。

  中职校成补习班新据点

  “租借学校的教室办学,一间教室半天收费标准150元,一天收费200至300元。因为办学成本较低,所以学费也比较便宜。 ”从事社会力量办学15年的姜校长介绍,如果租借商务楼办学,教室的租金至少要提高一倍,很多办学机构不得不通过提高学费来弥补成本。因此,和学校合作、向学校租借教室成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首选。

  “现在,租借公办中小学校舍办各种补习班的现象已经非常少见了。”姜校长透露道,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禁令后,越来越多的中小学补习班 “转战”到中专、职业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这些学校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各方监管相对比较松。

  另外,很多中专、职校的校舍资产属于企业或者某些行业,可以逃避教育部门的“监管”。

  本市将严查“校中校”

  目前,上海还出现个别中小学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打着成人教育的旗号,仍暗地开设面向中小学生的补习班。昨天的会议指出,一些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租借校舍、“校中校”等行为表面上看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一些社会办学机构的举办者是一些区县教育局的退休领导、退休校长,很多在职老师参与这些机构的教学,严重干扰了教育行政部门的“减负”工作。今年,上海将重点整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借助学校的校舍等资源办学问题。

  “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学,这也属于教育乱收费重点整治的范畴。近年来,一些违规租借行为屡禁不止,这和教育行政部门处理不力有关。”据悉,市教委将和市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几个部门共同研究,哪些违规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惩罚,并对相关负责人推出 “问责制度”,方便各个区县统一标准,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进行有效整治。□晚报记者 杨玉红 报道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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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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