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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地震重灾区家庭困难学生实施特别资助政策

2008年08月29日 22: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九日电(记者 俞岚)新学期开学在即,地震重灾区那些为学费和生活费发愁的学生们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国家将对他们实施特别资助政策,以确保他们能顺利入学。

  财政部和教育部今天联合下发通知说,将对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二00八年至二00九学年实施特别资助政策。

  该政策的资助对象,是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四川、甘肃、陕西三省被确定为地震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五十一个县、市、区)的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和高等教育阶段(含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据了解,高中阶段学生的特别资助政策有两项:一为免除学费;二为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年生均一千元。所需资金从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则继续执行现行国家助学金政策,年生均标准仍为一千五百元。

  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的特别资助政策亦包含两项:一是免除学费;二是扩大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对于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面扩大到七成,平均补助标准仍为年生均两千元。新增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对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以及二00八年秋季新入学的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即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再根据核实的受灾情况,落实有关资助政策。

  此外,官方亦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继续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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