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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存量二套房贷利率上调 南京多银行称不大可能

2011年02月16日 16:4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有国内媒体称,监管层近期曾召集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商讨上调房价上涨过快地区第二套以上(含二套)存量房贷利率的可能性。若计划最终施行,有可能率先在北京、上海展开试点,第二套以上(含二套)存量房贷利率上调至基准利率1.1-1.2倍。对此,南京多家银行人士认为,上调存量二套房贷利率必须重新签订合同,并经贷款人签字同意,因此操作上难度很大,不大可能实现。

  传言如属实,百万房贷月供将增加近两千元

  传言引起了购房人的极大关注。对于许多在08、09年购房的贷款人来说,由于当时银行房贷政策宽松,无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三套房,银行普遍都给了贷款利率7折优惠, 如果现在将7折优惠取消,并将利率上调至基准利率的1.1-1.2倍,相当于这部分购房人的房贷利率骤然增加了57%~70%。

  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某位客户当初贷款100万元,期限20年,按目前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6.6%以及等额本息法计算,如果这位客户房贷利率从7折优惠上调至基准利率的1.1倍,他每月的还贷额将增加1518元,增加幅度达23%;如果这位客户房贷利率从7折优惠上调至基准利率的1.2倍,他每月的还贷额将增加1923元,增加幅度高达30%。

  重新签合同难度大,多家银行称“不大可能”

  对于这个传言,南京多家银行房贷部门负责人却认为“不大可能”。某国有大行房贷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将客户房贷利率从7折优惠上调至基准利率的1.1~1.2倍,银行当然愿意,但当初银行与客户约定的利率7折优惠,是写进了房贷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房贷基准利率每年可以随央行利率调整,但利率优惠的幅度是不能调整的。如果监管层实在要调,银行必须调整跟客户之前签订的房贷合同,要客户重新签字,认可取消7折优惠并将利率上调至基准利率的1.1~1.2倍,但又不能强迫客户,有哪个客户会愿意签这样的字呢?

  一家股份制银行房贷部负责人也表示,其实这部分存量房贷占银行总的房贷余额比重并不大,现在取消他们的房贷利率优惠,也没有多大必要。     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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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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