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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上涨房东毁约 昆明租房纠纷增三成

2011年02月25日 10:49 来源:昆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期,昆明的租房纠纷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法官提醒,租房者签租房合同时最重要的是核实房主信息,看看对方是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合同要签得完善,包括所租房屋的位置、面积大小,租房的期限,租金的约定、违约责任等。

  限购令出台后,昆明购房市场冷清,租房市场却很火,带动昆明房租价格“连级跳”。因房租上涨厉害,不少租户遇到房东毁约的情况。记者2月23日从法院了解到,近期昆明的租房纠纷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

  房东涨房租 逼走租房人

  2009年12月,何源(化名)在梁源社区租了一间小铺面,做起卖早点的小生意。他和房东签了租房合同,约定租期两年,租金为每月1500元。房子租了一年相安无事,何源也按时交纳房租。

  去年年底,房东突然向何源提出要涨房租。何源不同意,也不愿意搬走,和房东死扛着。没过几天,房东上门把他的铺面锁了。铺面被锁了10多天,何源无奈之下将房东告上法庭。

  五华法院审理此案时,法官发现原告和被告租房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合同期限两年,租金每个月1500元,房租一年一交,第二年的房租重新约定。“我当时签合同时没看到这条,房东也没跟我说过。”直到这时,何源才发现自己当时签合同时太马虎了,漏看了最重要的一条。最终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解除租房合同,房东把租房保证金和水电费保证金退还给了何源。

  “类似上述因涨房租引发的纠纷很多,有的人在签合同时不仔细看,对房租约定的细则不清楚,打官司时很被动。”五华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孙敏霞介绍,还有一些纠纷中,对房租的约定原告和被告双方都很清楚,可房东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故意违约,房东宁愿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也执意涨房租。

  房子层层转租 出现多个“房东”

  史小姐通过玛雅房屋中介公司租了套白马小区的房子,“租房时中介公司向我保证,出租人姜某某是这套房的房东,房产证他们看过,让我放心租房。”通过中介,史小姐和姜某某签订了租房合同。

  房子是2009年租的,租了一年都很正常。去年年底,史小姐向姜某某提出续租房子,姜某某很爽快地同意了,史小姐马上交了半年的房租。可今年1月,一名姓白的中年男子找上门,说他才是真正的房东,准备把房子收回去。

  “弄半天,这房子是层层转租!”史小姐傻了眼,赶紧打电话给姜某某,却再也找不到人。后来史小姐找中介讨要说法,“中介是担保人,现在出了这事他们理应承担责任。”可玛雅房屋中介公司表示不愿担责。史小姐一气之下想打官司状告中介,之前她咨询了律师。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刘爱国律师称,这起纠纷中,中介提供房源信息不准确,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孙敏霞说,现在起诉到法院的转租纠纷很多,一些纠纷中甚至牵扯出了三四个房东,情况很复杂,处理起来也很麻烦。记者雷晴报道

  提醒

  签租房合同

  须约定违约责任

  “租赁关系其实是邻里关系,关系处好事情才好办。”五华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孙敏霞提醒租房者,签租房合同时最重要的是核实房主信息,看看对方是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合同要签得完善,包括所租房屋的位置、面积大小,租房的期限,租金的约定、违约责任等。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刘爱国律师说,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益。比如业主延迟交付房屋达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缴费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业主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在签租房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违约责任主要包括针对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设置,如业主未能按时按约定交房应承担的责任、租赁期间需提前收回房屋或提前退房的约定赔偿等情况。”刘爱国说。(记者 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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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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