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2011年03月21日 09:1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陈女士问:我和丈夫结婚十年,丈夫要与我离婚,在我们双方协商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我是否能分得丈夫的住房公积金,双方各持己见。请问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雄志律师事务所王永艳律师答: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中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本报记者李岩 唐琼整理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