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评论:尊重民意中止拆迁何以成新闻

2011年04月11日 09:40 来源:青岛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4月7日《京华时报》报道,6日14时20分,在公证员和100多位房主的现场见证下,成都市锦江区危房改造中心宣布中止一项中心城区的拆迁计划,原因是这里四成左右的房主不接受拆迁方案或不愿意拆迁。

  在我们还未完全从江西宜黄拆迁自焚悲剧等2010年十大拆迁恶性事件中回过神来时,因为四成左右的房主不接受拆迁方案或不愿意拆迁,当地有关部门尊重民意中止拆迁计划,自然成为了一个新闻。在强拆盛行的语境下,可圈可点的是,这一拆迁计划并不是成都市锦江区中止放弃的第一个拆迁项目。为了实实在在地达到“和谐拆迁、共赢互利”的效果,该区探索了一套 “意愿调查-模拟拆迁-项目实施”的循序渐进式拆迁办法,此前已经有两个此类拆迁计划分别止步在 “意愿调查”和“模拟拆迁”阶段。

  事实上,城镇房屋拆迁立项之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最起码的工作程序,但可悲的是,强拆颠覆了一切。尊重民意中止拆迁计划,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蓦然闪亮——因为在中心城区的改造中,民意张扬了刚性,而政府部门,更是以民意为标准,在民意前退步,体现了按照人民意愿办事的准则,令人欣慰。同样的,前不久南京市“拯救南京梧桐树,筑起绿色长城”活动,以市政府正面回应,表示愿意公开征集民意,进一步优化地铁建设方案而告一段落,民意也在民生中张扬了一回刚性。

  倾听民意并尊重民意,是执政为民的前提和保障。今年年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主持召开五次座谈会,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他说,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做出的每一项决策,最高检验标准就是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答应不答应。只有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切实按照人民的意愿办事,我们的政府才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最高检验标准就是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答应不答应,这是对民意最高的推崇。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民生福祉,当然是考量各级政府工作的首要标准,切实按照人民的意愿办事,为人民造福,民意是最重要的保证和基础。罔顾民意而肆意作为,不是乱作为就是践踏民生,侵犯民众权益,引发民情民怨,那是必然的后果,强制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是如此,一些地方的群体恶性事件,更是教训深刻。因为,各地的一些群体性事件,虽然导火索不同,但其中深层次的原因大体相同,无不是由群众的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对群众的感情冷淡麻木、滥用警力激化矛盾等造成的。

  民意当在民生中张扬刚性,而我们的各级政府,对民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更是应放下身段、抛弃面子,倾听民声,顺应民意。那样,“尊重民意中止拆迁”才不会再成新闻,而是一种民生常态。(吴杭民)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