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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惠民医疗楼建成商品房 被认定为决策失误

2011年04月26日 04:5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新华社4月25日电近日,多个网站上出现“关于宜君县卫生局骗取国有土地违规建房售房”的网帖,发帖人举报称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建设的新农合医疗大楼被当作商品房出售,惠民工程成了“创收工程”。宜君县卫生局局长姜冯乐日前回应称,当初因40万元项目资金没到位,卫生局才将经适房面积扩大,并将其中3户售给卫生系统外人员。

  医疗楼建成商品楼

  近日,多个网站上出现“关于宜君县卫生局骗取国有土地违规建房售房”的网帖,发帖人举报称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建设的新农合医疗大楼被当作商品房出售,惠民工程成了“创收工程”。举报者张宽亮说,他从2008年就开始实名举报新农合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存在违规建房、涉嫌腐败等问题。

  据宜君县卫生局局长姜冯乐介绍,2006年5月,县卫生局向县计划局提交申请,提出“宜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承担着全县8万农民的医疗保险工作,单位至今无固定的办公地点,给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不便”,因此修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业务综合楼工程。项目建成后,可以“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服务于百姓,为广大农村患者提供便捷、宽敞的服务环境。”

  宜君县发展计划局批复同意立项建设。其中,项目建设规模为“工程计划总投资300万元,总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建成砖混结构,二个单元,七层(一层为550平方米办公用房,二至七层为3300平方米、29套职工住宅和二层50平方米车库)综合楼一座。”而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筹资40万元,职工集资260万元。

  不久,宜君县房产管理局也批复同意这一项目按经适房立项,工程竣工后,“以本单位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为对象。”

  记者在宜君县城看到,位于县城宜阳北街2号的这幢楼房一共7层两个单元。据住户介绍,这幢楼上并没有最初规划的“一楼5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二层50平方米的车库”。县卫生局一份内部资料显示,这幢楼房户型建筑面积最小的106.89平方米,最大的120.01平方米,超出经适房建筑标准。

  在距这座楼不远的地方,管理全县8万农民医疗基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仍“蜗居”在宜君县医院三楼的几间房屋中。

  铜川市认定决策失误

  据姜冯乐介绍,2010年张宽亮以县政协委员的身份就此事提交相关提案后,县房产管理局和国土资源局均进行了答复。县国土资源局在复函中称,卫生局存在私自改变土地用途,规避国有土地使用实行招、拍、挂出让的法律法规,以及造成国家资产流失等问题。并提出,宜君县卫生局非法改变土地用途使用土地761平方米,每平方米处以20元的罚款;以及责令卫生局补办用土批准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姜冯乐说,当初是因为原本要争取的40万元项目资金没有到位,造成了资金短缺,卫生局才将经适房面积扩大,并将其中3户出售给卫生系统外人员。

  铜川市纪委今年调查此事认为,张宽亮举报的卫生局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属实,但属于决策失误。但张宽亮认为,这不仅是决策失误,国有土地上建起私人住宅是违法违规,性质严重,应该追究主管部门领导以及计划、城建、房管等职能部门监管失职的责任,他还将继续举报要求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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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哉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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