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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二手房选择品牌中介行交易 钱银交割须小心

2011年05月03日 09:5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记者在“阳光家缘”新闻中心看到三单“追数”新闻,都是某大行下属经纪在代理销售铺位或房屋时涉嫌私吞客户税费款或楼款“走佬”,经纪公司发公开声明“追数”。新闻中心大大个字把有关地产中介行的名标出来,读者有心可以登录网站看看。人要面,树要皮,估计有关地产中介行发得出这种声明,最后可能都要为“着草”(粤语,意指出走)的员工埋单。记者在此除了提醒大家要选择品牌中介行交易,还需要在钱银交割时格外小心。

  三单“追数”新闻两单是关于北京大厦铺位买卖,另一单是经纪拿走客户几万元楼款“走佬”,性质与前两单差不多。两经纪分别私下收取客户买铺的税费几万元,却不把钱交到公司,“走佬”了事。说起来,当初这两个经纪必定是用其如簧之舌,说税费要如何尽快交,“得啦,老板,你将钱交给我,我肯定会帮你办掂的!”大家都估得出这些经典对白吧?香港电视《警讯》节目都播出过诸如此类的骗案,诈骗手法无非是先骗取大家的信任,再趁消费者心急抢铺而谋其钱财。幸亏“楼款禁止地产中介代收代管”已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不然这些不良地产经纪骗走的钱更多。大至上百万元或几十万元的楼款铺款,小至几千元的经纪费,大家最好都到地产分行或总部亲自交割,有其他经纪见证,有正式开具的收据或发票作准。“大家讲个信字啦!”这些看似是高效率的办事方式,暗中潜藏巨大风险,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消费者千万别上当。

  说起来,内地购房者有时候的确“很傻很天真”,买房时家人的话都不听,反而是对只认识几天的经纪寄予极大的信任。之前记者也谈过,双边代理等于“无代理”,地产中介肯定是确保自己的最大利益。假如地产中介居心不良,买卖风险非常大。“阳光家缘”网还登出一个消费者对某公司的投诉。这个公司在代理一个业主的售楼交易时,竟然敢利用过户与按揭放款之间的时间差,把已出新证的房屋拿去做抵押融资,“信用通”阴魂死灰复燃。

  由此看来,即使在监管制度已相对规范与严谨的广州,依然会出现层出不穷的地产诈骗。若买家需要按揭买房,业主的确要打醒十二分精神,找品牌中介成交才可靠。在地产交易过程中,千万别因经纪拍心口保证而轻信他人,被骗钱又要打官司或跑政府主管机关投诉,这种麻烦事想想都痛苦,大家可要谨记前人的教训啊!(记者 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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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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