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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政府与市场博弈后保障民生的必然举措

2011年05月10日 10:03 来源:金黔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面对民众的住房需求,商品房价格的“高烧不退”一次次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与执政智慧。房产商根本没有义务担负起保障民生的重任,因为从一开始,政府希望解决民生的诉求与房地产开发商希望攫取利益的价值取向便背道而驰了。因此,市场竞争之外,政府建设并限价的保障房理所当然的成为政府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径。

  政府隐隐作痛的“高房价”其实应当更加清晰的表述为:“高商品房价”。商品房,顾名思义,是一件商品。它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商品房市场进行流通的必然属性决定了它的价格不会由政府规定,而受社会供求制约。

  表面上政府对商品房的管制行为,实际上进行的是政府与市场的博弈。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干预,政府不仅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市场孕育行业的能力。因为政府虽然可以调控市场,但无法操控市场。房地产行业作为市场孕育的结果,借助政府强制力深入行业内部对炒房者和开发商投机进行的宏观调控,成果的蹩脚在所难免。

  如果政府死死抓住商品房不放,房价悬空而立上下不能,那场面一定是极其尴尬的。而保障房建设成功绕过这一难题,既有效规避了市场单纯逐利的倾向,又有效解决了民众的住房问题。

  社会保障房由政府投资兴建或收购,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和特定用途的住房,其主要的是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中,保障房与商品房相比最重要的特点是限定销售价格。在保障房建设中,政府角色将实现最初对“市场干预”到“集中自身力量办大事”的华丽转变。

  禁止保障房按市场规则流通,让保障房成为名副其实的“限价房”,是重中之重。如此,一方面缓解当前商品房供给不足的现状,以实际行动平抑了房价;另一方面,政府绕道市场竞争,避免了政府与市场的“硬碰硬”的较量,而政府的“不战而屈人之兵”,既保障了民众的基本住房问题,又体现了政府高明的市场调控策略。从房产角度讲,保障房是政府与市场博弈后保障民生的必然举措。(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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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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