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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最牛烂尾楼昨“过堂” 在市中心挺立十多年

2011年06月22日 11:15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核心提示

  郑州西大街和北顺城街交叉口附近有一烂尾楼,该烂尾楼工程已在当地挺立十多年了,但一直未再开工建设。此烂尾楼曾被网友戏称为郑州最“牛”烂尾楼。而开发商认为,导致此烂尾楼产生的原因除资金外,还有就是政府部门违规批建。开发商遂将一基层政府部门起诉到法院,要求该政府部门撤销其为第三人颁发的建筑许可证。昨天,郑州管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为了公正透明,法院还专门组成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

  最“牛”烂尾楼,被指违规批建

  该烂尾楼位于管城区西大街北、北顺城街东。项目名称叫郑州商会大厦,原项目建筑高度为30层。原规划用地面积为11191平方米,整个项目面积共17亩。该项目1993年立项。1994年,郑州一开发商取得该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即开工建设。1996年,因资金等原因停建。仅建成一个地上4层,地下两层的烂尾楼,之后就一直搁置。由于该地段属郑州市稀缺的黄金商业地段,十多年未建,曾被网友戏称为郑州最“牛”烂尾楼。

  据原告河南万邦置业有限公司诉称:2008年7月31日,该公司通过法律程序,从第三方开发商处取得了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公司准备在该处建一个面积为3万平方米的商用楼。但原告对该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时,发现第三人在原告权属的土地上建设两层楼房一座,占原告土地约50余平方米。由于该地段正好处于在建项目的消防通道位置,导致原告迟迟无法开工建设。

  经原告对该土地查询得知,造成该情况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被告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于1998年7月18日违反法定程序,在第三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给第三人颁发了建筑许可证,致第三人得以在原告工地上建房,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撤销其于1998年7月18日为第三人颁发的建筑许可证。

  法院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原告指控位置原来是旧城拆迁改造项目,拆迁后建郑州商会大厦。为便于工作,被告在该处临时建了一个拆迁办公用房。后来,将该房卖给了李某,1995年,第三人马某某花7.5万元从李某处买来该房。后来,通过危房改造方式,并向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申请,建成了现在的两层楼,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

  而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于越权审批、违法行政。

  面对原告的指控,被告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表示:当时,他们批建的只是一个70平方米的厨房,批建层数是一层,结构是砖混结构。而第三人则将房子建成了一个141平方米,两层混凝土结构的楼房。并非被告当初批建的房屋,也就是说当时批建的房屋并不存在。由于其违规建设,主管部门曾于2007年7月,对第三人处以4000元的罚金。被告并无责任,而郑州市房管局把关不严,给第三人发房产证,导致该房屋合法化,房管局应承担责任。

  被告及第三人均认为:被告为第三人颁发的建筑许可证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此外,根据诉讼时效,原告应早在1998年最迟应在1999年10月进行侵权起诉,但现在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被告要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未当庭宣判。(记者 韩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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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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