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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可发行企业债融资建保障性住房项目

2011年06月28日 09:0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昨天发出通知,为如期完成“十二五”期间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

  这份名为“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应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

  具体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从事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如果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可申请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从事或承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其他企业,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记者 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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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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