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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卖房合同仍需付中介费

2011年07月19日 09:3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廖女士问:去年7月中下旬,经中介机构介绍,我与王某共同协商达成房屋买卖协议。我将房屋及车库一起卖给王某,但后来,王某因为不能办理银行贷款,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现在,中介机构仍然坚持要求我支付中介费,我是否可以拒绝缴费?

  雄志律师事务所熊烈锁律师答:中介公司的行为在法律上叫居间行为。

  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居间行为所介绍的当事人之间合同一经成立,居间人的作用即结束。

  本案中,在中介机构的撮合下,你与王某达成房屋买卖协议,虽然后来因为王某的原因合同未能履行,你仍然应当依照约定支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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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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