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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强力“保障”

2011年08月04日 11:05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8月3日《成都日报》报道,昨日,随着青白江区201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破土动工,四川省成都市全市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量达到5.2万套,占全年目标任务的86.9%,其中郊区(市)县各类保障性住房共开工2.4万套,开工率达90%。

  中央今年关于保障房建设的政策可谓是大得民心。然而,让我们感到失望的是,有些地方在贯彻执行中央政策的时候,并不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不能够取信于民。如各地的开工率带有“水分”,甚至出现“瘦身钢筋”等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其实是在提醒着我们保障性安居工程更需要强有力的措施“保障”。

  从报道中,我们看到,四川成都市的保障房建设投入资金大,产生的社会效益也是巨大的。“总投资2.47亿,1099套住房两年内建成。”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期为2年,届时,青白江区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特别是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等偏低收入社会群体的住房实际状况,将得到根本改善。”为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成为民心工程,笔者认为,在强力的保障措施上,我们必须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接受广泛的监督。要以诚恳的态度,以监督促进工作的开展。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青白江区相关负责人说,青白江还组织市民代表、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保障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这样的方法就有利于通过多方监督确保安居工程的质量过关。

  二是要建立有力的考核体系。我们看到为了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成都市郊区(市)县还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并对各责任主体进行年度目标考核。这样有力的考核体系,无疑是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加上了责任阀与安全阀。

  三是要严厉查处违法乱纪现象。保障房建房能够成为民心工程,更必须倚重的是对违法乱纪现象的查处。对那些违规、违纪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坚决按照相关的制度进行问责,才能够确保制度问责的效力,才能够确保起到必要的警示与法纪教育作用。(陈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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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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