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市民向记者反映,在小区共有的空地上停车,仍然需要向物业公司交停车费,且物业对停车费的使用也从不公示。根据《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场地占用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向业主公示并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市民为何对小区停车收费不满?物业对停车费到底怎么使用?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反映
有钱难买停车位
物业收费不公示
家住水印都市·南浦苑的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在该小区停车需到物业办理月卡,每月交费50元。“刚住进来的时候,小区的车还不是很多,车位也基本够用,但随着小区住户增多,机动车也迅速增加,现在车位根本不够用。”陈先生说,如果晚上回来得比较晚,就基本没有车位,只能到小区外停车,非常不安全。
最让陈先生无法理解的是,小区内竟然还停了几辆大巴车,“这是我们业主的公共用地,为何业主交了钱还没位置停车,而却有位置给外面的车辆停靠并收费呢?”
市民刘先生住在梨园小区,他说,几年来,小区物管服务没太多变化,小区环境也未见有所改善,但停车费却没少交。“物业从没有公示停车费使用情况,这笔钱应该用于改善小区环境,提升服务才对啊。事实上,小区服务没有任何提升。小区的停车占用了我们所有业主的公共用地,受益也应该用到所有业主身上,但我们不仅拿不到车位出租的一分钱,小区环境还因为停车变得越来越拥挤。”刘先生说。
调查
水印都市
南浦苑
物业:合同明确停车费归物业所有
小区停车费到底进了谁的腰包?又用到哪里去了?记者昨日对市内几家小区物业进行了采访。
8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抚河南路的水印都市·南浦苑小区,小区内的道路规划有停车位,但仍有许多业主自行安装了“停车卡”占据停车位。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徐长青经理告诉记者,该小区停车收费是50元/月、电动车(带充电)20元/月,目前,该小区大约有120多辆机动车,这样算来,每年停车费大概有8万多元,这些费用之所以未公示是因为该物业在进驻小区后就与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上面写明了停车费归物业所有。而且该小区物业费较低,1到4层是0.85元/平方米、5楼以上1.05元/平方米,停车费是当作收益补偿给物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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