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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婚前房产加名不征税 只交手续费工本费即可

2011年08月26日 14:32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明确提出,婚前房屋谁付钱离婚后归谁,引起市民为房产证加名的热潮。记者今天从市房管局、地税局等部门了解到,在我市,对房产证加名只交手续费和工本费即可,无须缴纳契税。

  针对南京市对婚前房产加名征3%契税的做法,市房管局综合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市民主要采用“婚内析产”的形式在房产证上增加“共有权人”,这样可以不缴纳契税。住宅房产证加名需要缴纳80元登记费和10元权证费,非住宅缴纳550元登记费和10元权证费。办理“婚内析产”业务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利限制状态。不动产在抵押、查封、冻结等情况下不能办理变更登记。在“有房无贷”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只需携带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即可办理婚前房产加名业务。

  据了解,办理房屋权属转移主要有赠与、买卖、婚内析产和继承等方式,除婚内析产外其他方式都要缴纳契税。“南京的做法实际上是房产赠与,3%的契税也是按照房产赠与类别征收的。”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契税”。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房产按照赠与方式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除手续费和工本费外还需征收房产转让部分的契税。目前,济南还没有出现以赠与方式在婚前房产产权证上加名字的案例。(见习记者 焦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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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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