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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越造越高光照越来越少 阳光权纠纷多发

2011年09月08日 10:03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年过七旬的吴老师最近情绪很低落。本来在朝晖苑住了十多年,享受着晚年安逸生活。今年突然听说自家门前要建板式高层,家住一楼的他本来享受全日照,建成后冬天日照将大大减少。

  更让他想不通的是,高层的规划,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相关部门,都没有在他们小区公示过。

  吴老师说,这个新建筑就像是“庙宇前的那个照壁”,挡住了通风和光照,让他们犹如从一个光照富翁变成了乞丐,他们心理接受不了。

  目前,朝晖苑的业委会向规划部门提出了自己的诉求。

  新楼挡住旧楼阳光,利益相关却无公示

  吴老师说,2000年他看中了朝晖苑靠南应加河边的一楼房子,这里沿河,前面没有任何遮挡,环境不错,比较低的楼层又比较适合老年人。

  2004年他在媒体上看到有报道说,隔河相望的原东南面粉厂将规划为文化公园,他更觉得自己的选择没错。2007年底,他得知这块地已不是文化公园了,而是已出让为一块住宅用地。但究竟要造什么样的房子,吴老师一直不知道。直到今年2月的一天,邻居告诉他,说这个地块已经被规划为住宅用地,要建70多米高的高层。这么高的房子,会不会有影响?吴老师和其他业主急了,最后,在黎明园小区找到了该公示。

  这其实是该地块的第二次公示,之前在2010年4月曾经有一次公示。两次公示都贴在了地块东面的黎明园小区,而与地块一河之隔的朝晖苑的业主根本不知情。

  “我们沿河的三幢其中2幢多层,一幢小高层,就在他们要建楼的正北面,应该是最直接受影响的小区,为什么两次规划都没有在我们小区内公示?”业主刘女士本身就是建筑师,她分析,根据公示内容,沿河2幢高层,一幢75米高的点式建筑,一幢58米高的板式建筑,会严重影响到朝晖苑沿河三幢楼房的通风及采光。

  朝晖苑业主李女士认为,这是开发商打的一个马虎眼。“这个地块一直宣称北临南应加河,这就意味着他们在规划时可以不用考虑地块北侧的采光影响。可是这个河不宽,70多米的高层建筑肯定对我们有影响。”

  刘女士说,发现这个问题后,业委会及业主代表曾经多次向规划部门反映呼吁,开发商做出让步,表示将高度降低至60米。业委会不同意,并提出三点要求:将河边的板式建筑改为点式建筑以改善通风问题;高度再降低一点,给业主尽可能多点的阳光;新建筑尽可能往南移。

  就在他们等待规划部门回复的时候,记者了解到,该项目规划已通过审批。

  开发商说,规划符合相关规定

  开发商对此又有何说法?记者找到了该地块的开发方之一杭州西房集团,总经理叶振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叶振华拿出一张设计图,告诉记者说,从最初到现在他们都是依法办事,没有违规情况。“这个东南面粉厂地块2007年11月就拍下了,但直到今天还未动工,中间也有很多原因,前面是因为道路无法实施,后面就是因为周边居民提意见。”

  东南面粉厂地块规划中的北侧两幢楼,与朝晖苑小区一河之隔。从设计图上看,距离朝晖苑最近一幢居民楼间距为70米,最远的75米。“经过6次协调,我们现在已经将楼高由原来的75米降低到60米。我可以保证,最低楼层的光照大寒日至少可以达到4小时。”叶振华说,其实原来75米的光照也是符合国家“大寒日有效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相关规定的,只是为了照顾到居民的情绪才降低高度,但现在要开发商再降,已不太可能了,因为没法满足相关的容积率等规划指标了。

  对于业主提出的板式改点式以及再往南移,叶振华说,他们也考虑了,但没有可行性,地块的狭小决定了目前已经没有退路了。

  为什么没有在朝晖苑公示?叶振华表示,其公示地点是按相关要求执行的。

  规划局说,依法审批

  让朝晖苑业主很不满的方案,其规划到底有没有问题呢?杭州市规划局相关处室表示, 2010年底,建设单位申报方案,原方案靠近北侧朝晖苑的两幢建筑6#楼为75米,5#楼为58.4米。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总平面图及日照分析报告,其与周边建筑的间距及日照均满足规范要求。

  和朝晖苑业主利益相关的方案,为何没在该小区公示?杭州市规划局相关处室表示,两次公示均按照规范要求,一是根据张贴不少于两处的要求,分别张贴在项目所在社区(河东社区)和项目现场;二是在规划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当朝晖苑居民提出没看到公示图时,规划局组织协调会议,向居民提供了前后两次公示的总平面图,并在会前让建设单位将建设设计文本提供给居民代表。此后朝晖苑居民提出了对方案修改的详细意见,规划局一直在进行协调工作。

  规划局最后的意见是:今年3月到8月,该项目已经过七次协调,建设单位同意将6#楼高度由75米降至60米,规划局将依法审批该项目。近日,市建委和市规划局已联合批复该方案。

  记者将杭州市规划局的答复反馈给朝晖苑业委会及居民代表后,他们表示不认可。业主毛女士说,小区的光照的确是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两处公示为什么都没有贴到他们小区?虽然规划方案可能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但业主的生活质量受影响是明显存在的,谁来给老居民一个交待?

  阳光事件屡屡发生背后

  就在朝晖苑业主为自己的阳光争取权利时,在城北桥西的信步闲庭小区业主,也在为自己争取阳光权。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身为一名普通市民对阳光的渴望和无奈。

  其实,他们并不是个案。这几年间,发生了好几起类似事件。去年某楼盘,之前一度被怀疑“捂盘惜售”,事后得知是因为该楼盘的高度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光照,政府部门一直在解决赔偿协调问题。照说,这应该是开发商的事,怎么让政府出面了呢?据内幕消息透露,因为根据地块的条件,不建到这个高度,容积率满足不了,相关部门当初的出让条件就有问题。事后,事情当然还是解决了,以赔偿告终。

  另外还有市中心某楼盘,也是因为光照问题闹得沸沸扬扬。按照项目规划,其高度将对周围居民住房产生明显的日照不足影响,但开发商为了尽可能快地通过规划,还闹了个“造假赔偿协议”,这下可就捅了马蜂窝,最后以规划部门严令改正,开发商一一赔付了事。

  两件已经解决的案例有个共同点,都是赔钱了事,而且只赔按规定大寒日日照达不到2小时的住户,因为这是有国家明文规定的。至于对那些受了影响却仍然能达到2小时的住户,虽然他们也受到影响,但是却没有拿到一分赔偿。

  这些楼盘为什么要这样规划呢?为什么不能降高度呢?其实理由也很简单,不造到这样的高度,容积率满足不了,开发商就赚不到足够的利润。那么容积率为啥不降点?这就是城市土地的利用和收益问题了。

  朝晖苑的居民遇到的就是这样的问题。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了侵犯,却是在事后才知道,而且更郁闷的是,因为超出了国家标准,自己甚至拿不到任何赔偿。他们认为,相关部门的做法虽然是依法办事,却少了那么点人情味。

  如今的城市,高楼越来越多,在快速发展的今天,这似乎不可以避免。诚如规划部门所说,任何一个新建的建筑,尤其在老城区内,都可能会对其周边现有建筑造成影响。但是作为政府部门,一方面要考虑到财政经济效益和土地高效利用,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周边居民的实际感受。在财政和民心面前,孰轻孰重?我们不要求有上百年的规划眼光,上百年的不变规划,我们只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多听听周边住户的真正诉求,让老百姓不再为自己的阳光权忧虑。 赵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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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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