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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家庭收藏光绪年间老房契 见证三代变迁

2011年12月02日 13:52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湖南某家庭收藏光绪年间老房契见证三代变迁
    徐女士展示光绪十一年签订的房契,中间为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两边为官方的证明,皆盖有印章。 邱晓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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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最早的土地房产证到底是哪一年颁发的?有人说是1953年3月30日,有人提出异议:浏阳官桥镇发现一张比“最早”还早20天的房产证。近日,家住天心区广厦新村的徐女士拨打本报96333热线称,家里收藏有光绪年间的老房契。前日上午,记者来到徐女士家,见到了这份传承100多年,历经3代变迁的老房契。

  “房契是我爷爷徐兰生传给我母亲李贡秋,我母亲再传给我的。”徐女士告诉记者,

  “家里老人虽然不识字,庆幸的是一直保存着这份老房契。这可是100多年前传下来的呢。”徐女士小心翼翼地摊开房契,约一尺见方的宣纸虽历经沧桑,除了有一点水迹,基本保存完好。宣纸上用工整的小楷毛笔字记录了当时交易的详细缘由、时间、证人,加盖着十几个不同时期的印章。

  最大的这张老房契由三部分拼接而成:湖广湖南布政司颁发的契尾,买卖双方自拟的白契(也叫民契)以及民国时期湖南国税厅筹备处颁发的卖契印纸。其中契尾的颁发时间为光绪十年(1884年),是当时官署统一印制的典买文契,也是税契凭证。土地、房屋交易经官府登记并纳税后,由官府填发契尾,作为地契、房契等的重要附件。注有业户姓名、买卖房产数目、价银,以及需要交纳的契税等内容。在徐女士收藏的这张契尾上显示,当时双方的交易价为纹银1815两,“每两计税三分”,需缴税54.45两。

  “目前为止,这是我接触到的最早的房契,品相完好,整套资料都比较全,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收藏价值。”省收藏协会副会长卢伯雄认为这份房契很有意义,建议徐女士一家好好保留,继续传承给后代。(记者 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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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可璐】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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