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建筑商扯皮 购房者权益受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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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建筑商扯皮 购房者权益受损
2009年08月26日 15:0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河南鹤壁市环洲置业公司遭遇了一场合同困惑,该企业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虽然上诉法院却成了被告,在业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他们认为:杭州鼎业建筑工程公司不讲信誉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2006年,河南鹤壁市环洲置业公司(甲方)开始开发总建筑面积约5万多平方米的领秀城——锦秀江南居民小区(一期),这年11月,该公司与杭州鼎业建筑工程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由杭州鼎业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工程承包款2700万元;工程总工期285天;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该栋楼概算总价的80%。

  然而,乙方以“工程实际施工面积有增加,工程款不够”等理由,将交房日期一拖再拖,到现在还没有办完交房的必备手续,使已入住的市民至今无法拿到房产证。

  据调查,甲方早在2007年底已付款近2700万元(包括甲方提供的建筑材料、代交的税金),后来,甲方又相继给了乙方200多万元。

  “我们去年9月就搬进了新房,拿不到房产证,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没有房产证就证明不能拥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不是自己的资产,等于自己花了十几万甚至更多的钱买了几年的暂住权。”锦秀江南小区的一位居民说。

  据悉,杭州鼎业建筑工程公司是一家二级资质的建筑企业。而成立于2002年的河南鹤壁市环洲置业公司,先后在鹤壁市建造了黄山路兴鹤大街、淇河路、泰山路等城市街道,在该市是一家有一定影响的开发企业,如今此事件给河南鹤壁市环洲置业公司带来了困惑。

  为此,今年4月下旬,该公司首先向法院以“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向原告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配合原告工程竣工验收;向原告索赔290万元”起诉乙方。但一个月后,甲方也收到了乙方的起诉书,乙方的起诉书称:被告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多次延期付款及长期拖欠工程款,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原告工程款及违约各种经济损失800万元;给原告造成停工、窝工等较大经济损失。

  据介绍,目前法院对双方的起诉都已受理,宣判日子也许要很长时间。

  此间业内人士认为,建筑承包企业间的扯皮不应影响消费者的权益。 (汇文)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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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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