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7日 星期六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打印稿件
国土资源部多项措施力防房地产开发商"囤积"土地
2007年10月26日 17: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赵胜玉)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此间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强调,为加强土地供应调控,国土资源部采取多项措施,力防房地产开发商“囤积”土地行为。

  据悉,九月三十日国土资源部专门下发了二百三十六号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这位负责人说,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不及时开发,会进一步加剧房地产市场土地供求紧张程度,人为哄抬地价,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他指出,为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缩短土地开发周期,促进供应的土地得到及时开发,尽快形成商品住宅供应,二百三十六号文明确了以下几条具体措施:

  一是要求实行“净地”出让。对于拟出让的土地,要在理顺土地产权和经济关系的前提下,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熟地,按“净地”分宗出让;

  二是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对于出让地块规模,考虑到大宗地出让不仅不利于市场竞争,也不利于市场调控,因此强调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以增加土地供应的宗数,吸引更多的中小开发商参与竞争,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借其资金实力 “圈占” 大面积土地,形成“垄断”;

  三是规定每宗土地的开发建设时间。为了缩短土地开发周期,根据房地产开发建设周期一般为二至三年的实际,规定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形成住房的有效供应。

  四是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要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动工、竣工。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要坚决无偿收回。对虽按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不足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要严格按闲置土地依法进行处理。


编辑:余瑞冬】
相关报道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15个检查组奔赴各地开展检查
·政策力度加大 房价下降预期增强楼市观望气氛浓
相关专题:中国房地产业新一轮调控揭幕
图片报道 更多>>
黄河壶口出现“冰桥”景观
黄河壶口出现“冰桥”景观
“金色眼镜蛇”联合军演在泰国举行
“金色眼镜蛇”联合军演在泰国举行
菲律宾举办国际热气球节
菲律宾举办国际热气球节
南非小伙深居丛林 上演真实版
南非小伙深居丛林 上演真实版"人猿泰山"
乌拉圭狂欢节 热辣美女激情狂舞
乌拉圭狂欢节 热辣美女激情狂舞
2012年纽约秋冬时装周开幕
2012年纽约秋冬时装周开幕
摄影师拍摄星之轨迹 绚烂如空中万花筒
摄影师拍摄星之轨迹 绚烂如空中万花筒
中国多地遭遇节后“用工荒”
中国多地遭遇节后“用工荒”

  每日关注  
-沪指创新高 交通银行领跌金融股 广发证券1月巨亏
-1月进出口总值2726亿 中西部快增 粤等增速放缓
-百胜欲涨价意在定价权? 肯德基必胜客年内或提价
-通胀反弹抑制政策放松预期 今年外贸顺差或大幅减少
-龙年房企去化压力大 打折成常规手段 楼市观望加深
-银监会下月整治收费乱象 最赚钱银行理财被曝巨亏
-上市券商1月赚6.44亿 太平洋等3券商亏大于收
-易宝支付等成网购钓鱼帮凶 建行否认停办存折业务
-欧盟碳排放税或被迫调整“两桶油”煤制气争夺战
-北京新房库存逼近13万套 6000多家开发商或出局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