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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连险门槛升高 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成标准

2011年03月21日 14:11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保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再次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进行规范。新规最大的特点是“嫁接”了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购买风险较大的投连险的消费者需经过风险测评。

  除开对夸大保险收益、代签名、“存款变保费”等违规销售行为作出规定外,此次出台的新规额外强调了对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保人应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不得将投资连结保险产品销售给未经过风险测评或风险测评结果显示不适合的客户。

  《监管指引》强调,银行应根据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区分不同的销售区域,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要求较高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对于保单期限和缴费期限较长、保障程度高、产品设计相对复杂以及需较长时间解释说明的保险产品,银行应当开拓理财服务区、理财专柜、财富中心、私人银行等专门销售区域。

  此举无疑给投连险套上了“脚链”,对保险公司投连险业务的影响如何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自金融危机后,投连险份额急剧缩减,各大保险公司已将精力投向与股市关联较小的分红险,因此新规对保费冲击很小。记者在晚报大道、韶山路等多家银行网点采访发现,投连险确实不再是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仅一家网点财富管理中心向客户推销投连险。(记者 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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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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