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账户如同一段香肠,时不时被悄悄“切取薄薄一片”——
“您尾号3304的卡于2011年7月3日15:29在我行扣年费0.01元,现卡上余额为0元。”昨天,一位同事向众人展示他收到的一条银行扣费信息。
一分钱,哪有这么便宜的银行卡年费?
错了,是扣得只剩一分钱的卡还要继续扣,“扣得一分不剩”才罢休。原来,10年前,他在附近的一家银行办了一张准贷记卡,卡上也存过一点钱,早已忘了,卡也不知到哪去了,银行从未与他联系过。不久前,接到该行一个电话,说此卡欠费。拿着身份证,到网点上打了一份清单。好家伙!从2000年开始,每年扣一次年费,今年已是第11个年头,原来存在卡上的几百块钱扣得只剩一分钱了,因为不够再扣一年的年费了,所以,银行打电话来催告说欠费,催他继续存钱待扣,而他没再理会。转眼间又到了今年的扣款日,连卡上这最后一分钱也不依不饶地给扣走了。
“这是典型的银行扣费却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案例。如果认起真来,客户可以把银行告上法庭。”南京金融律师乐宏伟说。
长期以来,银行究竟在收哪些费用?版本说是750多种,还有一个版本说有3000多种。
记者颇费周折,调出一家银行柜面个人业务收费清单,发现收费品种蔚为大观:小额账户(卡或存折余额不足400元的)管理费每季收3元,银行汇款2—50元,这两年刚刚时兴的网银汇款减半收取;外汇账户系统内异地存款单笔收费300元,异地取款单笔收费500元,人民币账户系统内异地存款单笔收费100元,网银U盾收费20元,个人印鉴变更收费50元,密码挂失收费10元,开个人存款证明每笔收20元……
一些银行在制订强行收费和罚息规则方面的傲慢霸道,无所不在。一位客户今年春节期间带全家出国游,交旅行社费用加上境外刷卡消费共计5万元左右,在银行规定的还款期用网银及时还了5万元整,但有几百块钱的零头忘了还,银行也不催告。两个多月后,收到银行罚单说,他连本带息还要再还3000元。一问,原来是他那没及时还的几百元零头钱惹的祸。银行说,按总行规定,哪怕欠一分钱,计算机系统视同全部未还,即,连同已经还款的5万元一起,按每天万分之五罚息,相当于年利率近20%。于是两个多月下来,就产生了这么多让人叫苦不迭的罚息。
南京华庭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浩认为,这种“霸王条款”显然不公平,如果诉诸法律,银行必败。而许多客户不知道用法律手段去维护权益,而且,有时银行还恐吓客户:你不及时还清,就会上人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以后什么贷款都办不成。许多人只得自认倒霉,把全额罚息缴清。
“我们有几百万张信用卡,一年光透支罚息就能收几个亿,这是信用卡的主要利润来源。”省内一家大银行的信用卡中心负责人坦言。唐浩说,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银行“创收行为”的无序和失范。现在电费、水电费提价几毛钱,都要听证、征求公众的意见。而银行各种名目的收费、罚息却都是自说自话、强行扣转,没有一个中立机构对其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评估,这不是咄咄怪事?
“我开通了一家银行的网银。一开始的时候,银行压根没提要收费,还送了个小玩具奖励我尽早激活使用。几个月以后,开始扣费,每笔收取30元至50元不等的费用。他收费怎么不履行告知义务?我到移动办个10块钱的业务,都要签一份合同,银行是经营信用和货币的企业,怎么能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随便扣客户账户上的钱呢?”一位储户义愤填膺地询问记者。
银行业的这种不打招呼的“无声收费”,早年在西方金融界已经引起关注,被称为“切香肠”——客户的银行账户是一段香肠,银行每隔一段时间,都有理由来“切取薄薄一片”,而一切都在你浑然不知之间。
江苏省银监局局长于学军说,鼓励银行通过发展财务顾问、代理业务来壮大中间业务,减少单一的资本消耗型的信贷业务。而中介收入,要真正体现为客户创造价值,不能异化为“乱收费”,乱向贷款客户摊派“买保险”和“理财产品”。他认为,银行收费中确实有不少“糊涂账”。他说,对任何一项收费,公众理应享有基本的知情权,相关收费规范的程序也应打破“神秘化”而成为契约化的东西——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你不能强行扣划。
(记者 陈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