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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地方政府应做好城市金融文章

2011年09月16日 13:57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然而在此轮针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之中,面对民意和中央的高压态势以及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很多地方政府却颇感左右为难,举步维艰。

  安邦研究团队在此前曾分析,调控对地方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房地产调控严重影响了土地财政,二是地方融资平台受控影响地方融资,三是紧缩货币的政策加大了信贷难度。尤其是受调控影响的土地与资金,都是地方发展尤其是城市发展最重要的两块“奶酪”。

  在这种背景下,国内很多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的发展受到不小的约束。在对西南一些中小城市进行实地调研后,安邦首席研究员陈功认为,解决城市发展的资源瓶颈问题,在思路上要创新,而“城市金融”就是解决之道。

  众所周知,中小城市要发展,经济要起飞,离开土地资源,目前还不现实。陈功解释说,虽然宪法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但实际上,各地的土地都是“有主的”———有宪法规定之外的具体的“主”。任何土地,只要搞拆迁就需要成本,而且这种成本的上涨速度越来越快,很多地方都达到了1∶2,也就是说,每一平方米的房子,必须用2倍的面积来兑付。这样一来,基层政府的土地出让金还没有到手,土地拆迁的成本却大涨,使得开发的难度大大增加。

  在此背景下,蛮干、暴力拆迁就成为很多地方解决问题的办法,由此也惹出很多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陈功认为,要改变这一切,巧妙运用金融的力量应是城市管理者的现实考虑之一。“金融一直就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纽带,但在中国很多地方做的并不好。”拆迁等问题,其实归根结底还是产权问题,但产权其实是可以活动的,利用金融关系就可以顺利实现产权的易手。陈功还认为,最重要的是,政府要积极参与城市金融,要为城市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提供金融协助。在某种意义上,政府的金融协助就是城市金融,城市金融这篇文章的关键,就在于政府对民营经济的金融协助上面。我们知道,搞经济就要有贷款,做项目要有贷款,而有贷款就会有抵押,这种情况下,产权交易就是可能的,这远比硬拆和强拆要好太多了。以金融资源参与产权交易,这就是发展城市金融的重要内容。

  与硬拆和强拆相比,将金融抵押物变现或收归国有,虽然同样是将土地收归了国有,但与其他方式相比,这种方式给了民营经济以公平的发展机会,同时政府也尽到了发展城市经济的责任。在操作上,政府应妥善利用好现有的贷款担保机构,鼓励企业利用担保贷款,鼓励居民利用优惠贷款来开创自己的产业。如果居民的企业做大了,政府收到了税,也一样增加了财政收入,效果与土地经济是一样的,都可以富民强市。如果居民的产业失败,那么抵押物,也就是房产和土地将收归国有,同时政府可以利用保障房等安置其居住。慢慢地,土地就开始储备起来了,这为政府集中开发创造了条件,降低了开发总成本。

  陈功告诉记者,自己在调查中发现,现在很多的中小城市,尤其是旅游城市,往往整条街地搞集中开发,动辄就需要十多亿元的搬迁成本。先不说搬迁和建设效果如何,那是城市建设的技术问题,仅城市面貌变化的可能性而言,如此巨大的成本就会使得城市建设的设想泡汤。因此,要发展城市金融,通过积累的方式实现土地储备,这是一条市场化的路子,也是一条公平发展的路子。尤为重要的是,它给了民营经济一个巨大的发展契机,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和就业。

  针对关于“搞城市金融与政府融资平台相比似乎没有什么大的区别”的疑问,陈功认为,其实其中的区别是巨大的,虽然都是政府涉足金融领域,但我们所提倡的城市金融,主要是利用担保以及金融集团等方式,为民营经济和城市居民提供金融协助,市场的参与角色是多元的、普遍的。而政府融资平台只是政府一家的事情,是政府一家想做某些项目,因此用融资平台来搞贷款。因此,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

  陈功最后强调,城市金融搞的好,不但金融业发展了,金融业的基础扎实了,而且整个城市经济也跟着繁荣起来了,这不是表面的文章,而是一篇攸关未来发展的大文章。记者李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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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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