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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出游 如何购买保险并理赔到位?

2011年09月26日 09:21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交通工具意外险:“打包”投保更划算

  “十一”黄金周临近,在打点行装、规划线路的同时,您是否考虑购买一份保险,给旅程系上一根“安全带”呢?

  “以前觉得保险可有可无,可近来国内外交通事故挺多,还真得好好琢磨一下风险保障的问题。”在北京做培训工作的程颢先生说,他计划“十一”期间去四川玩上一大圈,“飞机、大巴、轮船都要坐,该买什么交通意外险呢? ”

  专家表示,对于经常出差的人士来说,购买1年期的意外险远比单次购买更实惠。目前很多保险公司推出了1年期的涵盖飞机、火车、轮船、汽车、地铁、出租车、电车各类出行方式的综合交通意外险,保费20元至400元,对应保额40万至几百万元。如果像程颢这样临时出游,可以选择短期交通综合意外险,可保多种交通工具出行,期限以周、月计,保费一般为20元至50元。

  “打包”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节省保费。例如某公司推出“交通宝”,只需年缴199元,即可获得:保额100万元的民航班机保障,保额40万元的火车、地铁、轻轨、磁悬浮和客运轮船保障,以及保额10万元的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以及私家车保障。相比单次航班20元的航空意外险,便宜多了。

  ●短期旅游意外险:“后援”功能很要紧

  去年国庆,小杨跟随某旅行团去欧洲旅游,出国不到2天就开始发烧,因为在欧美一些国家只有去医院才能买到感冒药、消炎药,不得不住院3天,花了好几千元。“知道在国外住院很贵,可也没想到花了这么多钱。”小杨说,以后再出境游玩一定会买一份医疗保险。

  据了解,目前各公司都提供期限、保障灵活组合的旅游类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一般为1至30天,提供意外伤害医疗、伤残、身故等保险保障。以团体方式投保,保费更实惠。

  “遇险后,每一分钟都是在与死神、伤病赛跑,如果失去了最好的抢救时机,赔多少钱也是没有意义的。”不少游客这样说。专家指出,购买旅游意外险,特别要关注保险里包含的援救功能。特别是到当下热门的滇川藏等地,比较偏远,医疗机构分散,设施也可能比较落后,外地游客出险后可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这种情况下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救援电话得到帮助。

  国内几大保险公司均与国际SOS组织开展了合作,其境外旅行保险具备许多实用功能:可以实行SOS紧急援救、安排就医、亲属探视,此外还能垫付医疗费用、赔偿行李损失、旅行延误损失等;遗失钱包、丢失护照等,也可以致电救援热线。有些产品还提供家庭财产、旅行行李物品、便携式设备、个人银行卡等财物的损失保障,解除游客身在异国他乡的后顾之忧。据了解,去法国、德国、希腊等欧盟国家,办理申请国家签证需要购买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境外救援功能的意外医疗保险。

  去年春节期间,一辆载有20名中国游客的大巴在美国亚利桑那州93号公路上突然翻车,直接造成6人死亡,数名游客伤势严重。承保团员“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太平洋寿险启动急难救助计划,委托国际SOS组织对受伤游客实施海外救援与医疗,安排受伤者家属探视,并在短时间内将遇难游客遗体运送回国。这是保险发挥海外援助功能的典型案例。

  ●探险游、自驾游:“特色”保障需加价

  眼下不少年轻人喜欢利用假期,进行一些诸如穿越、潜水、攀岩、跳伞等高风险旅游活动。户外探险更需保险保障。部分保险公司推出了蹦极、攀岩、潜水、滑雪这类高风险运动保险,但要在标准保费基础上加收费用,且有一定限制条件。以潜水运动为例,有团体险要求必须是不超过10米的潜水,保费是标准保费的4倍。

  建议“十一”有自驾游打算的游客,在出行前购买短期全车盗抢险,花100元左右即可投保1个月的全车盗抢险;如果车况不是很好,可以考虑投保1个月的车辆损失险,花费约150元。因为车险中的三者责任险对第三方的界定是不包括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还应考虑为同游的家人投保车上人员伤害责任险,每个座位单月保费25元,保额2万元。

  责任保险——他人投保,游客受益

  除了游客自主投保的各类保险,出行过程中还有几种责任保险可以提供风险保障。该险种的赔偿前提是投保者对事故风险负有责任,在保额范围内通过保险赔偿来分担对游客的部分或全部的民事赔偿。

  ● 旅行社责任险:不守规矩难获赔

  国家旅游局规定,所有旅行社在组团出游时,都必须为团队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只要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都可以享有这项保险。旅途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

  “在责任认定的情况下,如果事故责任与保险公司事前签有协议,保险公司一般会直接把赔款送到游客手中,避免责任方拖沓。2010年青岛华旅巴士大火14人遇难,我们公司就赔了1000多万元。”阳光财险团体客户部主任李慧说。可如果在自由活动时间发生意外,或因游客个人过失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游客不能获偿。“别不把导游的提醒当回事。”李慧告诉记者,2008年,参加北京郊区游的2名年轻人不听导游劝阻参加“电摩托”项目被烧身亡,旅行社只负半责,因此只赔保额一半。

  ●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公共交通全覆盖

  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也叫“座位险”,是指乘客在乘坐客车的过程中,因车主的责任导致客车发生翻车等事故,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险种。其中县内的城乡道路短途客运,每个座位最高可赔偿20万元;城市之间的长途客运,每个座位最高可赔偿30万元;快客、旅游客车、高速客车,每个座位最高可以获得40万元至50万元的赔偿。铁路、民航也投保该险种。“‘7·23’温州动车事故铁路部门的赔偿,性质就是‘座位险’,只不过它采取了铁道部自保的方式,所以保额只有2万元,在最终赔偿的90多万元中,所占比例很低。”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说。

  “座位险”保费由车主埋单,不用乘客交钱。目前在国内属于强制险种,覆盖除地铁外的所有公共交通工具。人身伤亡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额度。财产损失也可赔偿,但电脑、现金、票据、有价证券、金银珠宝以及文物古玩、电脑资料等不在赔偿范围内。

  ●公众责任险:留存“证据”莫大意

  “旅游景点、网吧、KTV、商店、电影院这些公众场所,一般都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一旦发生火灾、坍塌等风险造成人员伤亡,保险公司都要赔偿。”李慧说。消费者不要轻信责任方编造的缺钱借口,让其拖延甚至推诿赔偿。

  

  延伸阅读

  资料留得全 索赔更主动

  ●一般意外险是不包括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的,只有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的才负责医疗费用,因此,通过购买附加险的形式进行补充,可以获得性价比更高的意外险保障。客户不幸发生事故后,住院费用等都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在保险额度内直接承担,客户不必为筹措资金而奔忙,被保险人在出境前一定要记下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国际救援机构的救援热线电话。

  ●过去几年一些景区在景点搭配车票、门票出售极短期意外险,其保险责任期限少于7天,最短只“从上车到下车”,不与保险公司销售记录联网、不记载投保者个人信息,要求游客电话“激活”。2010年保监会已正式叫停该险种,您千万别稀里糊涂地中了捆绑销售的圈套而投保这类不保险的“保险”。

  ●为自驾游而投保车险时,要看清楚保险条款中有没有对行驶区域的限制,还要注意保险公司的服务网络及异地理赔能力,以确保车辆能及时得到理赔服务。出行时务必带好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行驶本和驾驶员驾驶证。

  ●为了得到责任险的应有赔偿,在风险事故发生后,游客一要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内回忆并文字整理出险经过,双方当场就事实描述签字,将自己无责的证据保留完好。二要保留必要的票据,包括车票、景点门票、索道票以及景区内餐饮发票等,以防对方耍赖、不认账。三要保留医疗费等收据,用作索赔依据。

  (记者 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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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慧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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