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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清算合作为两岸经贸往来铺路搭桥

2013年08月05日 10:05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去年8月31日海峡两岸货币管理机构签署的《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为两岸搭建起货币清算、彼此金融开放的高速路。如今,两岸货币清算合作之旅已走过将近一年时间。无疑,这项合作为两岸投资贸易便利化、深化两岸经济金融往来带来了深远影响和积极变化。

  记者万荃伴随着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海峡两岸金融和货币合作也在提速。2012年8月31日,海峡两岸货币管理机构签署了《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确定了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的基本原则和合作架构多项金融开放优惠措施。《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为两岸搭建起一座货币清算、彼此金融开放的高速路。如今,两岸货币清算合作之旅已走过将近一年时间。无疑,这项合作为两岸投资贸易便利化、深化两岸经济金融往来带来了深远影响和积极变化。

  据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是两岸货币管理机构对两岸金融机构间本币业务往来所做的清算制度安排,主要内容包括确定货币清算机构、规范业务内容、确立监管合作机制等。在确定货币清算机构方面,双方同意各自选择一家货币清算机构为对方开展本方货币业务提供结算及清算服务,货币清算机构可依照两岸相关监管法规办理两岸货币的现钞调运。在规范业务内容方面,双方同意两岸货币用于商品、服务和投资等经贸活动的结算与支付。

  在货币清算机构方面,去年9月,台湾银行被台湾地区金融主管机关指定为大陆地区的新台币清算行,为大陆地区银行间提供新台币现钞兑换服务,解决了困扰多年的货源供应问题。今年7月,厦门银行与台湾银行上海分行签署《办理大陆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协议》,成为大陆首家新台币现钞清算业务参加行。目前台湾所有外汇指定银行(DBU)均可开办人民币存贷款、汇款、兑换业务,大陆商业银行放开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随着两岸民众往来的日益频繁,两岸货币兑换业务开展得如火如荼。

  在制度安排方面,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就两岸新台币兑换稳步推进了一系列新政:2012年8月,外汇局允许已开办新台币兑换试点地区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同年8月31日,两岸货币当局签署《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随后确定了中国银行台北分行为台湾地区人民币清算行、台湾银行上海分行担任大陆新台币清算行;今年4月,外汇局允许商业银行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外币代兑点和特许机构参照执行。市场分析人士称,对商业银行新台币兑换业务放开后,两种货币的交易效率提高了,兑换成本也有所降低,对两岸经贸往来有很大帮助。此外,此举有效满足了大陆人士赴台旅游、探亲及求学等新台币现钞兑换需求,个人新台币现钞兑换更加方便、快捷。

  记者了解到,新政发布后,各地外汇管理部门和兑换机构表示热烈欢迎,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进两岸新台币兑换业务。以厦门市为例,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的推动下,2012年开始将“推进新台币兑换便利性”纳入厦门建设两岸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和两岸服务业合作示范区的内容,厦门市分局抓紧抓实新台币兑换扩大发展工作;同时严守新台币兑换工作底线,认真开展对兑换机构的业务指导、审核和数据监测,包括提醒兑换机构按照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等来把握宣传口径、指导兑换机构合理布点、按季度开展新台币业务监测等。与此同时,在严把“不出现任何体现台湾地理风貌、文化特征或政治标志的图案,不使用新台币票面图样”的前提下,辖区已开办新台币业务的银行适度通过地方报纸、网络媒体等方式开展业务宣传,扩大业务知悉度。部分特许机构积极拓展业务,将经营模式从定点等待客户上门兑换,转变为主动联系旅行社和出国参展组织机构提供货币兑换服务,业务增长很快。

  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局长李伟平向记者介绍说,新台币兑换新政在厦门取得了良好效果,进一步便利了两岸经贸往来。一是辖区新台币和人民币兑换量持续增长。2013年上半年,厦门市新台币兑换量1.85亿元新台币,同比增长22.57%。其中,兑入量8518.21万元新台币,同比增长16.43%,兑出量1.0亿元新台币,同比增长30.52%。二是特许机构新台币兑换业务增长迅猛。由原来的中国银行一家独大转变为银行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平分市场。二季度,特许机构新台币兑换量5542.9万元新台币,是一季度的3.5倍,占全辖新台币兑换量的46.69%。三是新台币现钞清算取得进展。7月,厦门银行与台湾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新台币兑换业务协议。李伟平进一步表示,下阶段,该银行作为清算业务参加行,可以为其他银行和特许机构提供新台币现钞兑换服务,预计将来辖区新台币不足的情况将获得改善。

  此外,为深化两岸银行货币业务合作,厦门市各商业银行积极踊跃参与“跨海峡人民币代理清算群”建设,“跨海峡人民币代理清算群”已成为厦门集聚大陆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和台湾地区商业银行总行资源的重要载体和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抓手。代理清算群规模也在不断壮大,根据人民币跨境收付管理信息系统(RCPMIS)备案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末,共有22对厦门台湾两地银行机构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清算协议,开立了22个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台湾地区的账户余额为23亿元,通过厦台银行间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共办理人民币实际的转汇结算金额为51亿元。

  万荃

【编辑:贾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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