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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珠宝黄金首饰进入交易旺季 购买谨防陷阱

2013年10月01日 13:1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国庆期间,珠宝黄金首饰进入交易旺季。福建省宝玉石协会秘书长王乃珠提醒,除了关注首饰的款式、价格外,消费者也应关注其质量和品质,特别是在景区购买时,要谨防六大消费陷阱。

  第一,以次充好。产品标明为“千足金”,实际上纯度达不到标准,商家却不向消费者明示;用B、C货充A货;用辐照后变色或染色的珍珠冒充上等珍珠;利用消费者对珠宝玉石信息的不对称,通过网站或报纸,把低档劣质的珠宝玉石宣传为“优质低价品”。

  第二,以假乱真。按照国家珠宝玉石名称标准规定,凡人工制作的珠宝玉石必须在名称前标明制作方式,如人造绿钻石、合成祖母绿等。但不法商家却以人造珠宝冒充天然珠宝卖给消费者,还有一些商家以水钻冒充红宝石,以水晶玻璃冒充水晶等。

  第三,首饰镶嵌遮“百丑”。王乃珠说,品质不高的珠宝,一些商家往往通过镶嵌的方式让首饰显得很“高档”,常见的猫腻有藏瑕法、拼合法、垫衬法、填充法、镀膜法、染色法等。

  第四,偷梁换柱。展柜里的展品、样品为真品,但实际购买的为假货,一般消费者很难区分两者的差异,买回来的东西与在景点看见的不相符。

  第五,只标注英文,没有汉字。按规定,金、银、铂首饰制品应有数字和字母标识,在标签上,商家须用汉字标出规范的名称、成分、含量及特殊处理工艺等。但一些商家的首饰标签只标明部分名称或只用英文标识,使普通消费者很难看懂其中奥妙。

  第六,克隆证书。鉴定证书是珠宝黄金首饰的“身份证”。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却大做文章,有“克隆”的,有移花接木的,还有一批珠宝只有一个“团体身份证”的,普通消费者一不留神就上当受骗。(记者郭圻)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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